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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吉洪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产氟硅酸钾(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05-06 11:4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宜都市吉洪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产氟硅酸钾(钠)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宜都市吉洪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都市枝城镇官坪村(宜昌化工园宜都园区)化工中路18号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685.7万元,建设年产1.5万吨氟硅酸钾(钠)技改项目,总投资6685.7万元,占地面积4905.84平方米,氟硅酸钾装置车间及罐区、综合仓库、综合楼、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池、门卫、围墙等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均依托已建成的氟硅酸钠生产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现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宜都市吉洪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3545732320

  E-mail:xionghuaqiang@gccsh.com.cn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葛洲坝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方式:15571771158

  E-mail:41699514@qq.com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清波路13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公众意见表——宜都市吉洪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产氟硅酸钾(钠)技改项目.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