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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楚原化工有限公司华汇中低品味磷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04-26 16:45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宜昌楚原化工有限公司华汇中低品味磷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远安县明宇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远安县嫘祖镇分水村三组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条年处理90万吨选矿生产线,采用重介质选矿工艺,对中低品位磷矿石进行选矿处理,建设破碎筛分生产线和重介质选矿生产线,并配套各条运输、供电和消防等设施。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远安县明宇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远安县嫘祖镇苟家垭村五组

  联系人:覃总

  联系电话:13986762486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明台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刁工

  联系电话:13972521473

  邮箱:751954271@qq.com

  环评单位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港城路16号安旺九龙城100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宜昌楚原化工有限公司华汇中低品味磷矿9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一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