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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东支(市直河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4-01-11 16:36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省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东支(市直河段)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远安县(黄柏河流域东支)。

  建设单位: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

  项目概况:工程总投资2474.5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河道疏浚8.4km,新建挡墙护岸1070m,格宾石笼护脚255m,植生块护坡456m2,雷诺护垫护坡582m2,滩地生态修复和岸坡绿化16394m2,新建巡查步道493m,防汛道路升级改造1500m,新建交通桥1座、机耕桥1座,新建水情观测平台1处及水文化广场1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昌市黄柏河流域管理局

  通讯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60号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717-606772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湖北鑫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漳河万达SOHO A座1713室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724-2448078

  电子邮件:835993074@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环评机构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

  ③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④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链接附件1右键单击保存即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附: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