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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2021-2035)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3-08-25 09:22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期限:2021-2035年;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北至宜都市白洋汽渡码头、南至宜昌长江大桥以下3km处,东至长江,西至太保湖村,总规划用地面积1588亩;

  规划目标及内容:将宜都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建设为以先进船舶制造为基础,以新能源船舶设计建造为重点,以电池、电机、电控“三电配套”和船舶设备配套、航运服务为延伸的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园,打造成为长江中游独具特色的内河绿色智能船舶制造基地;

  产业定位:共布置4个区,其中一区和四区为绿色船舶制造板块,二区为先进船舶制造板块,三区为三电配套板块。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联系人:段工;

  联系电话:13971597011;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苇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7-87001779;

  电子信箱:1239095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规划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规划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规划实施的态度。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和张贴公告的形式,通过当地环保网站或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向公众发布公告,本次网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项目相关信息以本次公示内容为准。

  宜都市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3年8月25日

  附:宜都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产业园环评报告书公参调查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