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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昆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一期5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原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日期:2023-08-21 16:2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

  湖北昆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一期5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原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B区

  (3)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70518.07万元人民币

  (4)建设项目情况及建设内容

  整体项目占地面积24.67万平方米(约370亩),本项目为一期,占地面积200亩。项目选址于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B区,主要新建综合办公楼、控制楼、门卫室一~二、甲类车间一~四、丁类车间、丁类仓库、甲类仓库一~六、危废仓库、丙类仓库一~二、公用工程楼,并配套建设污水、消防、公用工程等附属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原材料产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昆仑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鹏

  电话:13971621851

  微信号:13971621851

  地址: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B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17-6447082

  邮箱:76091498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件:湖北昆仑新材料有限公司公众意见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