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昆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一期5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原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
湖北昆仑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一期5万吨/年)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原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
该项目位于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B区
(3)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70518.07万元人民币
(4)建设项目情况及建设内容
整体项目占地面积24.67万平方米(约370亩),本项目为一期,占地面积200亩。项目选址于湖北省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B区,主要新建综合办公楼、控制楼、门卫室一~二、甲类车间一~四、丁类车间、丁类仓库、甲类仓库一~六、危废仓库、丙类仓库一~二、公用工程楼,并配套建设污水、消防、公用工程等附属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原材料产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昆仑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鹏
电话:13971621851
微信号:13971621851
地址:宜昌市姚家港化工园B区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717-644708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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