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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盐回收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3-07-18 10:2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盐回收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万里化工园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175715万元

  项目概要:本项目采用兴发集团自主研发的废盐处置工艺和国际领先的零极距离子膜制烧碱工艺,新建一套废盐综合利用生产装置,包括废盐处理、电解、膜法脱硝、氯氢处理、碱蒸发、废气处理等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30万吨烧碱。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万里化工园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717-6216818

  邮箱:118235397@qq.com

  三、环评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吉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兰台路13号

  联系人:熊工

  联系电话:0717-2190581

  邮箱:2532000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公参表(湖北吉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废盐回收综合利用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