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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夷陵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信息公开

日期:2023-07-03 14:56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一、规划概况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分为 A片区和B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93公顷。

  根据《关于全面加强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宜环委办发[2016]30号)、《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18]15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开展宜昌夷陵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规划环评组织协调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宜昌夷陵化工园区申报工作专班

  2、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夷陵国际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小敏 0717-71062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1号楼401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工0717-6447082

  4、E-mail:zjhb6445349@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提交方式

  1、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现场勘查→编制工作方案→收集资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2、工作内容

  (1)总则

  (2)规划分析

  (3)发展现状调查与评价

  (4)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7)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8)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

  (9)公众参与

  (10)评价结论、要求与建议

  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在园区优化产业布局、控制产业规模以及对项目环境准入的强制约束作用,从空间管制、总量管控、环境准入等方面,做好园区及入园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重点明确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清单、提出发展过程中,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制定环境准入条件清单。

  3、成果提交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最终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形式提交成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园区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意见;

  (2)园区发展维持良好环境最重要的环境问题;

  (3)对园区布局的意见;

  (4)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5)对园区发展对区域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经济收入等方面的总体影响的看法;

  (6)认为园区的开发建设会带来哪方面的环境问题;

  (7)对园区入驻项目类型的看法;

  (8)认为园区发展过程中市政工程建设方面应加快哪些方面的建设;

  (9)公众对园区发展的态度;

  (10)对园区发展有何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园区申报工作专班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园区申报工作专班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附:宜昌夷陵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