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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磺酸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1-09-15 08:39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磺酸装置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市当阳市锦屏大道1号

  建设性质:技改

  主要建设内容: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底投资建设了一套年产5万吨的氯磺酸装置,但该套装置投产后,存在着泄漏等安全环保风险,物料消耗、能耗偏高,数次被迫停车检修,没有发挥出应有的经济效益。为了彻底解决装置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投资5100万元改建年产5万吨氯磺酸装置,使其安全环保,节能低耗,稳产高产。改建装置包括一套盐酸脱析装置、一套三氧化硫装置及一套氯磺酸合成精制装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当阳市锦屏大道1号

  联系人:夏雪峰

  电话:18986793399

  邮箱:659529990@qq.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湖路25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Tel:0717-6445246

  邮箱:21407032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华强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磺酸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