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吉洪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氟硅酸盐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吉洪化工年产1.5万吨氟硅酸盐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宜都市吉洪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宜昌化工园宜都园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新建生产车间、综合仓库、罐区、门房及水泵房,配套建设消防水池、雨水及事故水池,建设氟硅酸盐生产线3条,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5000t氟硅酸盐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宜都市吉洪化工有限公司
2、地址:宜都市枝城镇官坪村(宜昌化工园宜都园区)
3、联系人:林总
4、联系电话:17720406999
5、Email:943321965@qq.com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机构名称:湖北汇森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桔乡路519号4号楼
3、联系人:周工
4、联系方式:15971635051
5、Email:52706327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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