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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工程项目(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21-08-18 10:05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湖北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工程项目(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兴山县水利局委托湖北汇森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北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工程项目(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征书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下方附件。

  (2)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至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桔乡路519号-4号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对象为与该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下方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意见提交单位:兴山县水利局

  通讯地址:兴山县昭君路1号

  联系人:李兴悦

  联系电话:0717-2585459

  电子邮箱:97897950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1:湖北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工程项目(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湖北兴山县两河口水库工程(重新审核)—公众参与调查表.doc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