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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技改提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20-12-09 11:48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技改提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现有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实施技改提标,物化车间对外处理能力扩建至5000t/a,固化车间对外处理能力扩建至10000t/a,焚烧车间新建一套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装置;废水车间处理能力改造至6m3/h,将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利用原有车库改造为1#暂存库,新建2#暂存库;新建1座分拣车间。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技改提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阶段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地址: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4cQ6283N0jrSCKP7JCCSA 提取码: vkb3。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前往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欢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升村六组;邮编:443000

  联系人:张俊洲

  联系电话:15972728111;电子邮件:34892192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技改提标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宜昌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技改提标工程项目.doc

    公告发布单位: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