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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0-11-10 15:48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新建综合楼一栋(8F,9631.05m2),改造实验楼一栋(6F,3399m2),并配套建设电气、消防、给排水、道路、绿化以及其它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现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13487219127

  邮箱:467696153@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正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住邦科技园B区1号楼

  联系方式:Tel:0717-6447082

  联系人:李工

  邮箱:631008549@qq.com

  邮编:4433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