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县水泥窑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阳县水泥窑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华新环境工程(长阳)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龙舟坪镇白氏坪村华新水泥(长阳)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根据鄂建文[2019]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调整)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利用华新长阳公司现有的1条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K1窑)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市政污泥、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污染土),且生活垃圾的处理量为250吨/天、市政污泥的处理量为50吨/天、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量为150吨/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接收、处置设施及入窑协同系统;市政污泥入窑系统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现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华新环境工程(长阳)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995876628
传真:0717-6272618
E-mail:656266151@qq.com
地址:龙舟坪镇白氏坪村华新水泥(长阳)有限公司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昌荣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007208345
E-mail:yiduhuanbao2009@qq.com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恒大帝景2号公寓111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公众意见表——华新长阳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