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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0-04-16 14:51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兴山县峡口镇泗湘溪村李家沟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5313万元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概况:新建日处理垃圾200吨的焚烧发电厂一座,年发电量810万千瓦时,项目占地面积约45亩,总建筑面积约2100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车间(包括垃圾卸料区、垃圾贮存区、垃圾焚烧区、烟气净化区、发电系统区等),磅站、调压站及综合楼等辅助工程,供排水工程、水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总图运输、绿化及等公用工程。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三峡日新香溪河生态治理(兴山)有 限公司

  地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45号

  联系人:马明

  联系电话:0717-2586172

  三、评价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湖北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明泽半岛D栋1403/宜昌市伍家区生物产业园城东U谷孵化器4号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972046555

  电子邮箱:40464685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件:兴山县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公众意见调查表.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