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文仙洞村二组(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现状:公司现有1条1200吨/年和1条800吨/年废矿物油再生生产线,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油罐等。设计年处理废矿物油2000吨,年产燃油2000吨。该项目于2014年进行了验收,且由《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可知,各项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主要建设年处置2万吨废矿物油(HW08)、1万吨乳化液(HW09)再生装置各1套。其建成后,年产1#燃料油9874吨、2#燃料油813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现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17-7821176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湖北昌荣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007208345
E-mail:yiduhuanbao2009@qq.com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恒大帝景2号公寓111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公众意见表——宜昌市志翔燃料助剂厂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扩建项目.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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