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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装卸运输总公司石柱码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19-09-27 16:42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宜都市装卸运输总公司石柱码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环评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宜都市装卸运输总公司石柱码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有关单位与个人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况

  1、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宜都市装卸运输总公司石柱码头

  建设单位:宜都市装卸运输总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3000吨级泊位一个,散货吞吐量为50万吨/年,其中磷矿石进口量为30万吨/年,硫磺进口量为15万吨/年,肥料出口量为5万吨/年,并建设相应的装卸设备。

  建设地址:宜都市枝城镇洋溪村

  2、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所在区域SO2、NO2、CO平均值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的要求,PM10、PM2.5、O3平均值均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不达标。

  (2)长江(枝城段)各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项目所在区域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和4a类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预测

  (1)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运营期地表水影响

  本工程接收的船舶生活污水、码头内员工生活污水经管道输送至收集池内,与码头面冲洗水定期由枝城镇环卫所专用槽车转运至宜都桑德宜清水务有限公司处置;接受的含油污水定期由专用槽车转运至湖北升华能源公司处置。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声源在各厂界测点昼、夜间预测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区域内环境噪声造成明显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处理,对环境及人体不会造成危害。

  (5)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不在长江水设置排污口,营运期不直接向码头水域排放任何形式的污水,对长江水生生态环境及陆生生态环境的危害影响甚微;码头装卸产生的机械噪声对该江段鱼类的影响不大。

  4、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道路面、码头面进行洒水抑尘,尽量减少搬运过程中扬起的粉尘数量。定期清扫洒落在码头和道路面的粉尘,以免在大风作业下二次扬尘。

  2)为了减小运输车辆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应选择排放污染物少的环保型高效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日常运行时应采用优质才有、无铅汽油作为燃料,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其保持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同时,汽车尾气排放管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尽量采用电动机械,减少燃油机械带来的废气污染。

  靠港作业的船舶,主机处于停运状态,当船舶停靠时,辅机仍在工作,会产生少量的废气,主要成分是SO2、NO2。该废气排放是无规律的间歇式排放,排放时间短,排放量小,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为减少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时合理设置防尘绿化带。对于运输车辆尾气采用汽车使用清洁能源与种植绿化的方式来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对于道路采用洒水、保持空气湿度、种植绿化的方法来减轻影响。使用清洁能源可以减少污染物产生量,种植绿化可以吸收灰尘等污染物,洒水可以有效降低扬尘量。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员工生活废水与接收转运的船舶污染物中的生活废水由管道输送至收集池内暂存,定期由枝城镇环卫所专用槽车拖运至宜都桑德宜清水务有限公司处置。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在设备选型方面,尽可能选用制造精良、噪声低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持良好低噪的运行状态。

  2)根据设备的工艺特点采取可行的噪声治理措施,安装消声材料或安装减震材料。

  3)对汽车转运过程中的操作严格规范,限制车速,尽量避免夜间转运作业。码头外车辆运输不得超载运输,加强维修检修,在通过居民区时应减速行驶。

  4)合理规划码头船舶靠泊时间,避免夜间作业,对船舶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此外对船舶鸣笛应尽量控制。

  5)作业区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噪声敏感区域的地方。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高噪声机械作业。

  6)加强作业区的绿化建设,建立绿化隔离带,以减小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4)运营期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码头散落散货物料两部分,员工生活垃圾经码头内垃圾箱收集后由垃圾回收车统一转运至枝城镇环卫所处置。码头散落的散货物料均进行清扫后外售。本工程营运期间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

  5、环境风险

  本工程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是进出港时因外力碰撞船收到损害致使燃料油泄露和汽车油箱泄露、收集的废弃物泄露,从而对水质造成严重污染。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评价工作为简单分析。因此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小,在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加强安全和风险意识教育,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应急措施、救援预案情况下,项目发生环境风险的机率较低,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宜都市装卸运输总公司石柱码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湖北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宜昌港总体规划修订(2016-2035)》,项目选址合理。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治理措施后排放,对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在全面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三同时”制度,并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缓解,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编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宜都市装卸运输总公司

  联系地址:宜都市枝城镇洋溪村

  联系人及电话:谢总0717-4660795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以上地址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附件:1.宜都市装卸运输总公司石柱码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2.宜都市装卸运输总公司石柱码头环境影响评价-送审稿.pdf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