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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富斯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绵、百洁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19-08-14 08:24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湖北富斯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绵、百洁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单位与个人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结论

  1、项目简介

  湖北富斯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7日,经营范围包括海绵及制品、海绵原材料、汽车内饰材料、纺织用品、化纤制品、涤纶制品(以上产品均不含危险化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鉴于海绵市场广大的市场需求,湖北富斯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宜昌市五峰民族工业园(枝江市白洋镇)投资10000万元建设海绵、百洁布生产项目。本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10000吨/年海绵、100万米/年百洁布;二期建设规模:6000吨/年海绵;三期建设规模:4000吨/年海绵、100万米/年百洁布及2000吨/年泡沫框。

  总投资约10000万元,预计年销售收入2560万元。项目可安排120人就业。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2、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TSP、PM10日均值监测结果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之二级标准限值。特征污染物TVOC8小时均值监测结果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标准。

  (2)宜昌市沙湾污水厂排污口上下游3个监测断面的pH值、溶解氧、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等八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

  (3)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中pH、氨氮、总磷、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总溶解性总固体、碳酸盐、碳酸氢盐、钾、钠、钙、镁监测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4)项目所在区域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 类区标准要求。

  3、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送入宜昌市沙湾污水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化粪池处理能力不低于12.68m3/d。

  (二)废气

  (1)海绵生产发泡、熟化及储罐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水喷淋+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风量为20000 m3/h。

  (2)百洁布浸胶、喷胶和烘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水喷淋+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风量为20000 m3/h。

  (3)泡沫框预发泡、熟化、成型、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拟采用“水喷淋+UV光解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联合处理有机废气,VOCs废气的处理率达90%以上。处理装置配置风量10000m3/h的引风机,VOCs废气的收集率90%以上。VOCs废气经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15米以上高空排放。

  (4)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内通风、加强管理现场管理.

  (5)无论是原辅材料的存放、转移还是生产操作一定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尽可能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存在,设备维修可以集中定期进行,以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机率,同时在维修应尽可能选在一个流程完成、设备中无存料的时段进行。采用无泄漏泵或高位槽投加液体物料。

  (三)噪声

  (1)选用优质、低噪的生产设备;封闭结构;基础减震.

  (2)风机安装消声器。

  (四)固体废物

  根据本项目工艺分析,本项目固体废物废海绵、百洁布边角料,废牛皮纸,废百洁包装材料,切割边角料、泡沫不合格品、废原料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胶水、废胶水桶,废MDI包装罐、废脱模剂包装罐、清理模具或发泡中溢出或滴落的发泡材料、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针对废物的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理处置措施:

  厂区内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危废暂存间,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对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公司应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落实各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五)环境风险

  (1)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

  (2)生产装置区配备报警装置、火灾警铃以及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以及相应防护设备。

  (3)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按照各分区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2)项目投运后,应按计划定期对厂区周边地下水上、下游地区进行水质跟踪监测。

  4、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1)本项目污水经过宜昌市沙湾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沙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出水中各主要污染物COD、氨氮、TP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水质要求,主要污染物COD、氨氮、TP排放量很小,对纳污水体新增污染负荷甚小,不会对长江(白洋段)的地表水产生不良影响。

  (2)正常排放情况下各项污染物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评价等级判别表判定为二级评价。二级评价项目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3)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生产时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类标准昼夜间限值。

  (4)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理,对环境影响影响不大。

  (4)在落实相关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接收的。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北富斯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绵、百洁布生产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五峰民族工业园,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五峰民族工业园区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环境空气功能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在严格落实拟定的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及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后,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可满足功能区要求,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富斯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鑫

  联系方式:18571027797

  联系地址:宜昌市白洋镇五峰民族工业园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以上地址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附件:1.湖北富斯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绵、百洁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2.湖北富斯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海绵、百洁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送审稿.pdf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