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县长乐坪镇秭金矿业肖家台重晶石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五峰县长乐坪镇秭金矿业肖家台重晶石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概况
1、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五峰县长乐坪镇秭金矿业肖家台重晶石矿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五峰秭金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肖家台重晶石矿,矿区范围面积1.0145km2,开采标高+1470~+1000米,共由10个拐点圈定。矿区范围内有I、Ⅱ、Ⅲ、Ⅳ、Ⅴ五个矿体,大致成“一”字分布,其中Ⅳ、Ⅴ矿体因涉及生态红线,属于禁采区。本次开采范围主要为矿区范围内的I矿体,I矿体保有资源储量153kt,矿山生产规模3万吨/年,井下开采。
I矿体布置一个主平硐、一个副平硐和一个风井平硐。主井井口右侧布置空压机房、机修车间、配电房和柴油机房,在主井井口的左侧依次布置井口值班室、充电房、材料仓库、综合办公楼和职工食堂等。在井口右前方(公路入口侧)布储矿场。在风井井口布置通风机房和风井井口值班室。
建设地址: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长乐坪镇白鹿庄村和苏家河村境内。
2、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常规因子各监测点位SO2、NO2、PM10、PM2.5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项目区各厂界监测点处的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土壤各项监测指标满足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表1标准。
3、环境影响预测
(1)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矿井通风粉尘、井下爆破废气、堆场扬尘等,主要集中在采区、储矿场,主要为污染物为粉尘和NOx。经预测可知,在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采区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757mg/m3,采区NOx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811mg/m3,堆场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1071mg/m3,工业场地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2393mg/m3,凿岩粉尘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8151mg/m3,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即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地表水影响
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井下除尘废水和工业场地降尘废水,其中,井下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除尘,工业场地降尘废水通过蒸发损耗及地表渗流损耗,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山林地和农田浇灌,不外排。因此,对周边地表水体基本无影响。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是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和爆破噪声,在采取隔声降噪处理后,经预测可知,项目场界处的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矿山开采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爆破粉尘、烟尘,同时装卸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其中,地下采矿采用湿式凿岩、净化水幕、出矿洒水、冲洗岩部等措施,减少通风外排粉尘量和爆破的废气量;为了抑制矿石装卸过程中的扬尘,在矿石装卸过程中应尽量降低矿石落料的高差,同时在装卸点设置喷淋装置,以减少粉尘飞扬。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主要为井下除尘废水和工业场地降尘废水,其中,井下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除尘,工业场地降尘废水经过蒸发损耗以及地表渗流损耗,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山林地和农田浇灌,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隔声减震措施对其进行处理。
(4)运营期固废防治措施
废石回填采空区;废油属于危废废物,编号HW08,集中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
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主要环境风险有环境地质灾害风险和爆破发生爆炸等等环境安全事故。但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治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的范围内。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峰县长乐坪镇秭金矿业肖家台重晶石矿改扩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以及生态环境影响,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五峰秭金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5171904946
联系地址:五峰长乐坪镇白鹿庄村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请到以上地址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附件:1.五峰县长乐坪镇秭金矿业肖家台重晶石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2.五峰县长乐坪镇秭金矿业肖家台重晶石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送审稿.doc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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