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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泽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500吨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19-05-28 11:31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宜昌泽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500吨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有关规定,现就宜昌泽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500吨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3500吨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

  建设性质:迁建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35亩,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项目投产后可实现年产值3.5亿元,上缴税收800万元,安置劳动力60人。

  建设内容:建设年产13500吨有机硅新材料项目:6000吨含氢硅油,3000吨六甲基二硅氮烷,1500吨七甲基三硅氧烷和3000吨丙基硅油。

  二、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宜昌泽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

  联系人:季总

  联系电话:15608601665

  三、评价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美丽华夏(武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625号金华大厦6层605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271856439

  邮箱:94234682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宜昌泽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3500吨有机硅新材料项目公参意见表.doc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