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恒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及10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宜昌市恒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及10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宜昌市恒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及10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结论
1.1项目基本情况
宜昌市恒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当阳市玉阳办事处苏商工业园(当阳市金桥工业园)建设“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及10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5万吨的废塑料回收加工生产线,二期建设年产10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现因资金和市场原因,年产10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暂缓建设,后续资金充足市场情况好转进行建设时另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年产5万吨的废塑料回收加工生产线。
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19.99亩,项目主体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设置5条塑料颗粒生产线(4用1备),配套建设原料车间、成品车间、仓库、办公楼、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设施等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颗粒500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3万元,占总投资的4.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列表中“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的“……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加工、再生利用”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宜昌市恒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委托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宜昌市恒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及10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厂址及周边环境现状进行了详细踏勘,搜集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有关规定和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1)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8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同时,项目的建设已经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项目使用的设备中没有国家已禁止和淘汰的装置和设备。
综上,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该项目拟选厂址位于当阳市金桥工业园,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性质,符合园区定位要求,同时也符合当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当阳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要求
1.3环境质量现状
(1)项目所在区域PM10、PM2.5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2)沮河水质监测断面的pH值、COD、氨氮、BOD5、总磷、石油类等六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中氯化物、硫酸盐、pH值、氟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氰化物、挥发性酚类监测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4)项目所在区域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 类区标准要求。
(5)项目所在区域当阳市金桥工业园土壤中Cu、Pb、Zn、Cd、Ni、Cr、Hg、Se等元素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1.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4.1环境空气评价结论
项目热熔造粒废气收集经水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3.13mg/Nm³,排放速率0.132 kg/h;颗粒物排放浓度1.88mg/Nm³,排放速率0.019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逸散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和硫化氢,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粉尘、氨、硫化氢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10%,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1.4.2地表水评价结论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较轻,生产废水经多次循环后少量排放,生活水排污量在当阳金桥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能力范围内,其环境影响在沮河的水环境容量可承受范围内。
1.4.3地下水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工序的循环水和废塑料清洗水,这部分水循环使用,多次循环后少量排放;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化粪池,经园区污水管网由当阳金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1.4.4噪声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昼、夜间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区域内环境噪声造成明显影响。
1.4.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非塑料类杂质、生活垃圾、清洗池沉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含油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1.4.6施工期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噪声和环境空气,其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时的,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其影响也随之消除。
1.5环境风险
本工程运行时存在的风险因素较少,主要是原料、成品仓库起火。原料场和仓库严格管理后引发火灾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在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定完备、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小,在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加强安全和风险意识教育,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应急措施、救援预案情况下,项目发生环境风险的几率较低,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1.6污染防治对策
1.6.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热熔挤出、烧网废气统一汇入一套废气处理装置,采取水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塑料前处理阶段(即分拣阶段)应加强原料检查,避免含氯塑料进入生产线。
(3)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参照《塑料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2-2000),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定1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住宅、办公、学校等敏感对象。
(4)在污水处理站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充分利用厂内空地,在厂内空地及四周种植高大的树木形成几个绿化隔离带,有效地阻挡和吸收可能产生的恶臭气体。
1.6.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体制。
(2)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放,化粪池规模≥10m³/d;工艺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600m³/d。
(3)对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及时修补,废水处理设施应进行防渗处理,同时加强维护和管理。
1.6.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对所有产生高噪声及振动的设备采取必要的防震、减震措施。
(2)各类水泵、风机一律不得直接设于室外,须专门设置隔声间,可采取半埋地式设计且尽可能远离厂界和居民住宅。
(3)对泵类、风机应采取消声措施,其基础采取减震措施,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风管上设置补偿节来降低震动产生的噪声。
1.6.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项目非塑料类杂质、生活垃圾、清洗池沉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3)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废活性炭、废UV灯管、含油废液、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1.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根据环保部环发[2014]196号《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列入国家总量控制的污染指标有5项,即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粉尘,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根据以上分析,确定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废水:
接管总量:COD0.745t/a、NH3-N0.070t/a、总磷0.010t/a。
排放总量:COD0.174t/a、NH3-N0.018t/a、总磷0.002t/a。
废气:
粉尘:0.140t/a、非甲烷总烃:0.950t/a。
1.8环保投资
项目环保总投资约123万元,占全部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的4.10%。
1.9评价结论
宜昌市恒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及10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阳市城乡总体规划和当阳市金桥工业园园区发展规划,符合《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的要求,符合《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及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后,项目各类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处置,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昌市恒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 当阳市玉阳办事处苏商工业园(当阳市金桥工业园)
联 系 人:彭总
联系电话:13487211256
电子邮箱:37863745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件:1. 宜昌市恒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及10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2. 宜昌市恒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塑料颗粒及1000万套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送审稿).pdf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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