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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长江岸线整治修复项目(柏临河入江口-猇亭古战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日期:2019-04-30 11:28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湖北省宜昌市长江岸线整治修复项目(柏临河入江口-猇亭古战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湖北省宜昌市长江岸线整治修复项目(柏临河入江口-猇亭古战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结论

1.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在宜昌市长江沿岸修复绿地,促进宜昌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长江复绿,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滨江岸线绿地是宜昌市受众最广的城市公共空间,项目建成将使市民共享更多绿色福利,更能提升城市凝聚力、吸引力和影响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至猇亭区,西起于柏临河入江口,东止于猇亭古战场,北至市政道路(沿江大道延伸段、宜古路),南至长江。

  项目总投资155465.22万元,本项目主要分为景观工程部分、市政道路、柏临河水面等,总用地面积1180676m2:景观工程部分用地面积约830702m2,建设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园林建筑、铺装、景观水体等,建筑密度0.6%,绿化率75.7%。市政道路用地面积307454m2,柏临河水面面积42520m2。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建筑工程、绿化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土方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本项目预计土建施工为2019年6月——2021年9月;竣工验收为2021年10月。建设工期 12个月。本工程总工期考虑为36个月

1.2 项目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相符性结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为岸线整理绿化基础设施工程,其属于中的“第一类鼓励类”中“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 ”中的“13、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项目,因此,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工程实施后不仅能够完善柏临河和及宜昌长江岸线治理体系,还可改善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符合《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相关要求。项目总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各类规划要求。

1.3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1.3.1生态环境现状

  本工程沿线虎牙村、龙盘湖生态度假区等段涉及中华鲟保护区。陆生生态无珍稀保护动植物。

  1.3.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沿线均为环境空气二类区域,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引用宜昌市环保局发布的2018 年第三季度环境质量公报中的数据。工程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伍家岗区和猇亭区均达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该区域为达标区。

  1.3.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对工程范围内柏临河、长江(宜昌段),长江在宜昌城区段为Ⅲ类水体,柏临河入江口段为Ⅳ类水体。本次评价采用宜昌市环境质量公报(2018 年第三季度)中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工程涉及的长江宜昌段和柏临河水质现状均达标。

  1.3.4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共布设5个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监测结果显示,评价区域的声环境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和 4a 类标准要求。

1.4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1.4.1 社会环境

  (1)项目的建设会对被征地和拆迁居民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采取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安置措施后,可以确保被征地和拆迁居民的生活质量不下降;

  (2)项目建设期间会对局部陆上交通运输造成一定影响,但这种影响是短暂的,采取合理的交通组织可以减少影响;

  (3)方案设计中充分考虑了区域基础设施,有效避免了工程建设对这些基础设施的影响。

  (4)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不存在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

  (5)项目建设与点军区新区总体规划相协调,且对城镇的社会环境影响具有正效应。

1.4.2 生态环境

  (1)该项目桥梁为人行景观桥,无涉水施工,在施工期对不会对长江鱼类资源及栖息环境有较大影响。

  (2)项目建设对当地耕地资源、林地资源有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对当地土地利用总体格局产生大的影响;

  (3)工程占地会造成当地农业生产的减产,并会影响当地农灌系统和农作物的生长;

  (5)工程建设不会干扰沿线动物的正常活动,也不会对其生活习性造成大的改变。

1.4.3 水环境

  (1)施工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禁止排入柏临河、长江),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进入柏临河污水处理厂(禁止排入柏临河、长江),柏临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项目区域的再生水上花园综合利用,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2)营运期,项目废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和冲厕废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柏临河污水处理厂(禁止排入柏临河、长江),柏临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项目区域的再生水上花园综合利用,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1.4.4 声环境

  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大,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噪声的影响也随之结束,总体而言,在采取施工围挡和禁止夜间施工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工程动工作业前,需在敏感点进行公告,以取得当地民众的理解和支持,接受群众监督。

  项目运营期间,本项目水泵、配电房及公厕风机等噪声源采取减震、隔声处理后,经过场界内距离衰减,不会影响场界及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1.4.5 固体废物

  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废弃方主要为建筑物拆除弃渣和开挖土方,废弃土方在各区内用于低洼地势的回填,就地消纳。建筑垃圾按照宜昌市渣土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置。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沿江步行的观光游客的生活垃圾,由分散式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无害化处理。公园在各个沿线段道路两旁分散布置垃圾桶,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然后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统一处理,对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

1.4.6 环境空气

  施工期污染源包括施工粉尘、汽车运输及材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燃油机械及运输车辆汽车尾气。其中粉尘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最大。但采取定期洒水降尘,设置施工防护围栏,可将不利影响局限在较小范围,同时随着施工结束,此不利影响也将消失。

  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停车场废气等。由于地面停车场停放的机动车流量较小,排放的尾气污染物浓度较低,另外周边地势宽阔,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经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不大。

1.4.7 对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影响评价

  拟建工程将会对中华鲟保护区及主要保护对象中华鲟等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特别是涉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部分建设内容,建议做进一步论证,本报告暂不做评价。拟建工程涉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的建设内容,在充分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减缓措施后,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总体可控,不会对保护区的结构和功能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因此,拟建工程除涉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建设内容外,其它建设内容从保护区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1.5 环境保护措施

1.5.1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用水排放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单位将采取下列减缓措施,以使施工活动对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小限度。

  (1)严格管理施工机械。对各个施工区施工机械、汽车停放场产生的含油废水采用沉砂滤油池处理达标后排放。

  (2)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发生在附近居民点中,并通过现有排污设施排放,严禁向长江水域排入。

  (3)施工单位除加强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外,应对员工进行基本环保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

1.5.2 生态减缓、补偿及恢复措施

  1、渔业资源修复措施

  人工增殖放流是恢复天然渔业资源的重要手段。通过有计划地开展人工放流经济鱼类种苗,可以增加经济鱼类资源中低、幼龄鱼类数量,扩大群体规模,储备足够数量的繁殖后备群体。胭脂鱼和四大家鱼多处产卵场位于葛洲坝下江段,栖息于葛洲坝下江段的胭脂鱼和四大家鱼成鱼和自然繁殖的受精卵、仔鱼都可能受到工程施工的不利影响。考虑到目前长江中游江段胭脂鱼自然种群的规模仍然有限,建议增殖放流胭脂鱼和四大家鱼。

  增殖放流工作应根据《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放流种苗供应单位应选择信誉良好、管理规范、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的国家级或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和良种繁育场、渔业资源增殖站、野生水生生物驯养繁殖基地或救护中心以及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种苗生产单位,必要时可通过招标形式确定。放流的幼鱼必须是由野生亲本人工繁殖的子一代。放流种类必须是无伤残和病害、体格健壮,符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放流苗种种质技术规范。放流前,种苗供应单位应提供放流种苗种质鉴定和疫病检验检疫报告,以保证用于增殖放流种苗的质量,避免对增殖放流水域生态造成不良影响。鱼类放流活动应与当地水利水产管理机构协调,并在该机构的监督与指导下进行。

  2、栖息地修复措施

  为保护栖息地,除了进行鱼类监测和日常的水域巡查工作外,在栖息地受到破坏之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严格执行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防治防止措施和风险事故应急措施。根据本工程清淤将对底栖生物群落结构产生影响的特点,采取以下修复措施:

  (1)通过严密组织施工,尽可能减少对河边阶地的破坏面积。

  (2)施工期间,保护区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机构,在业主的协助下开展保护区水域日常巡查工作,重点观察保护区及下游各1km范围内珍稀保护动物和重要水生动物的活动和集群情况,并根据观察结果,在必要时要求工程方修改工程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法,降低对水生生物栖息地的影响。

1.5.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设置隔声围幛;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施工设备低噪声运行状态; 优化施工组织,尽量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22:00~06:00)施工。

1.5.4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材料(主要是砂石料)定点堆放于空旷位置,并采取洒水等防尘抑尘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及船舶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

1.5.5 固体废物处理

  施工现场设置垃圾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施工船舶和运输船舶上的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存放,由有资质的单 位收集后送岸上处理;施工期剩余的预制品,上岸后交环卫部分处理,禁止倾倒河流中; 弃土运至指定弃土场,并增加拦挡、覆盖、排水措施,施工后期采取撒播草籽等植物措 施。

1.5.6 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可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发生渗漏的可能性较小。施工期对项目所在地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1.5.7 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加强施工交通秩序的管理,施工前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 施工区域设置施工专用标志,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拟建猇亭区一水厂取水口附近水域设置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排放污染物。施工方应及时报告应急主管部门(宜昌海事局等)并实施已经制定的应急计划,及时减小溢油事故对长江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制定并落实水生动物紧急救护预案,对误伤、搁浅的珍稀水生动物及时救护和报告。

1.6 总结论

  工程的实施具有广泛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实施后,在宜昌市长江沿岸修复绿地,促进宜昌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长江复绿,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工程施工期对环境有短暂的污染影响,但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管理,是可以避免或减缓的,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消失。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的实施不会造成水生生态环境重大变化,通过合理的水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水环境的影响,通过合理的生态恢复、补偿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影响,可使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并能够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湖北省宜昌市长江岸线整治修复项目(柏临河入江口-猇亭古战场)项目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昌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护中心

  联系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82号

  联系人:廖慧红

  联系电话:0717-6463720

  电子邮箱:895256611@qq.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件:1.湖北省宜昌市长江岸线整治修复项目(柏临河入江口-猇亭古战场)环境影响评价(送审稿).pdf

   2. 湖北省宜昌市长江岸线整治修复项目(柏临河入江口-猇亭古战场)环境影响评价公参意见表.doc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