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远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远安县远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迁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远安县远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迁扩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基本概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等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远安县远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迁扩建项目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远安县远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远安县花林寺镇三孔村二组
工程投资:总投资6000万元
工程概况:远安县远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现位于鸣凤镇汪家村三组,占地16亩,因环保不达标,迁址到花林寺镇三孔村二组,占地30亩,兴建屠宰及深加工生产线、投入环保治理设施设备。年屠宰生猪17万头,牛2万头,羊17万只,深加工肉制品3500吨,冷库1000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远安县远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汪家村三组
3、联系人及电话:刘总 1303271977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润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5672486507
Email:460632507@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明泽半岛D栋140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附:远安县远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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