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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8-11-28 08:42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公司新厂区选址于姚港三路以东、新318国道以南、老318国道西南区域。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亿元

  工程内容:

  对现有厂区生产装置进行拆除,设备进行变卖。

  在新厂址新建1条邻甲基对苯二酚生产线(该生产线亦可生产对苯二酚,区别在于所用原料是苯胺)、1条对苯醌生产线、配套建设氯化锰生产线、碳酸锰生产线、硫酸铵生产线以及相关的厂房等。项目投产后,年产200吨邻甲基对苯二酚、800吨对苯醌、4000吨氯化锰、3600吨碳酸锰以及8000吨硫酸铵。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位于湖北枝江经济开发区姚家港化工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和固体废物,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及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后,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可满足功能区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途径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四、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化工园

  3、联系人及电话:杜部长 0717-4141498

  4、邮箱:236771963@qq.com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281号融科•珞瑜中心T1写字楼2楼

  3、联系方式:Tel:0717-6445246

  4、邮箱:zjhb6445349@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选址合理性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附: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环评(送审稿).pdf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