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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桥(宜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聚氨酯发泡汽车座椅合棉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18-10-22 09:33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木桥(宜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聚氨酯发泡汽车座椅合棉生产加工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聚氨酯发泡汽车座椅合棉生产加工项目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木桥(宜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鸡山居委会5组广汽零部件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建设规模:年产40万台份的汽车座椅合棉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聚氨酯发泡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易燃品仓库、空压房、动力房,购置18台(套)生产和辅助设施。项目劳动定员120人,年工作4000小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木桥(宜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

  3、联系人及电话:刘总、1382916764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宜昌市西湖路32号西陵区高新技术产业孵化中心3号楼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工、0717-6445246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主要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2、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成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2)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3)评价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对环境影响的程度;

  (4)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5)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6)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作出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2、您对本建设项目的态度?

  3、您认为本项目对周边自然环境最突出的影响是什么?

  4、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有什么影响?

  5、建设单位就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6、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反映和考虑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