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创新药、仿新药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东阳光创新药、仿新药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阳光创新药、仿新药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都市东阳光3号地枝城镇楼子河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东阳光创新药、仿制药一期项目位于宜都市枝城镇楼子河村,在现有园区征地范围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为新增项目,主要建设:新建食堂、技术中心、总控室、质检楼、合成车间1、合成车间2、合成车间3、合成车间5、合成车间6、合成车间8、合成车间9(预留)、合成车间10(预留)、合成车间11(预留)、合成车间12(预留)、合成车间13(预留)、氢化车间、动力中心1、动力中心2(预留)、甲类仓库1、甲类仓库2、甲类仓库3、甲类仓库4、丙类综合仓库、储罐区、机修及五金库、污水处理站、甲类危废间、回收车间、RTO废气处理系统等。购置一批先进自动节能的生产、研发等设备以及仓储、实验分析等仪器设施,实现产业化。完成年产13种药原料药共计100 t/a;与之配套的起始物料及关键中间体200 t/a。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东阳光创新药、仿新药一期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宜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工艺先进,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建成后,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可控制在区域总量范围内,事故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仍可达到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途径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东阳光创新药、仿新药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四、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25858797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11号B3栋1319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007208345
E-mail:1400803904 @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附件:东阳光创新药、仿新药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公示版).pdf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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