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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18-09-11 09:06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工程内容:

  建设年产800吨对苯醌,200吨邻甲基对苯二酚(对苯二酚)生产线。采用组合增效、循环利用的清洁生产新技术。购买反应器、汽提塔、蒸发器、干燥机等设备共32台套。建设年产4000吨氯化锰(无水3千吨,四水1千吨)生产线。购买反应器、造粒机、干燥机等设备共42台套。另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

  3、联系人及电话:杜华清 15272125005

  4、邮箱:23677196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858号生物医药园A7展示中心

  3、联系人及电话:陈工18908601647

  4、邮箱:zjhb6445349@163.com

  四、项目审批部门

  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成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2、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3、用选定的模型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评价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对环境影响的程度;

  5、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6、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7、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评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湖北浩元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搬迁项目(一期)建成后关心的环境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八、简本信息发布

  简本内容近期将在宜昌市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发布。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