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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晶钻石有限公司人造金刚石、合成钻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8-07-11 11:46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中晶钻石有限公司人造金刚石、合成钻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中晶钻石有限公司拟在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鄢家河村,建设中晶钻石有限公司人造金刚石、合成钻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的规定,中晶钻石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6月27日对本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现针对本项目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中晶钻石有限公司人造金刚石、合成钻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夷陵区东城试验区鄢家河村

  建设单位:中晶钻石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中晶钻石有限公司拟投资35800万元在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鄢家河村建设中晶钻石有限公司人造金刚石、合成钻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用地面积104亩,总建筑面积40077m2,主要建设工业厂房、综合办公楼、宿舍、食堂等,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绿化、消防、水电照明等。项目投产后可年产工业级人造金刚石5亿克拉;宝石级人造钻石10万克拉。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主要生产产品为人造金刚石,不属于目录中:“第二类 限制类”和“第三类 限制类”之列,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相应规定。同时,经查实,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所有产品均不是落后产品。

  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三、污染物产生及主要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破碎粉尘通过集尘罩收集,进入脉冲布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后的粉尘落入除尘器下的灰斗,干净的烟气随引风机经20米高排气筒排出,电解和酸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为氯化氢,SO2、NOX和硫酸雾,由集气罩收集,经过喷淋塔吸收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_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将废液打入中央处理槽内加入NaOH充分混合,调整pH值达到10.5以上,开始产生沉淀物后流入缓冲槽,如沉淀速度不够,加入絮凝剂,此时大量有毒金属离子已转化成无毒的固体沉淀物。

  Ni2++2OH=2NiOH

  溶液再经过斜板沉淀池,使清水溢流出水,使沉淀物进一步浓缩,再经过板块压滤机实现固液分离,滤液进入调节池,此时溶液中金属离子含量达标,pH值较高,约10.5左右,加入少量酸液,使PH达到6-9,排入清水池,处理过程完成。沉淀池污泥由板框压滤机进行脱水处理,含镍泥饼暂存,拟送危废处置中心处置。

  (3)噪声:金刚石合成压机、压机增压系统等高噪声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废石墨:收集后出售给石墨厂家;废叶蜡石:合成工序分拆处理后产生的废叶蜡石,该部分固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钢片:合成工序分拆处理后产生的废钢片,该部分固废收集后送有关厂家再利用;铁镍合金:电解工序产生的铁镍合金,该部分固废对外出售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收集下来的粉尘,该部分粉尘有可回收利用价值,均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项目在机械维修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对照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8-1)其编号为HW08废矿物油,“900-214-08车辆、机械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含镍污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对项目产生废液、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对照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8-1)其编号为HW46含镍废物,“900-037-46非特定行业”,厂内暂存,建议送由具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做无害化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中晶钻石有限公司人造金刚石、合成钻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产业规划要求;项目工艺先进,清洁生产为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建成后,在严格落实拟定的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可控制在区域总量范围内,事故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仍可达到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其它意见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晶钻石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双成

  电话:13513260694

  环评机构:江苏紫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南京南站站西片区绿地之窗商务广场

  联系人:余工

  电话:15997782856

  邮箱:1261977374@qq.com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联系,了解本项目环保相关情况,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提供查阅方便或解答有关疑问,并在报告书中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公示单位:中晶钻石有限公司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