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禾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处理病死畜禽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枝江市禾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枝江市禾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处理病死畜禽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报告书初稿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年处理病死畜禽5000吨项目
项目概况:枝江市禾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500万元,在枝江市姚家港循环经济示范园姚家港五路以东,拟建处置规模为年处理病死畜禽5000吨项目。项目占地11083.6m2。该项目采用高温高压化制法综合技术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建设一条病死畜禽干化化制智能处理机及配套工程,日设计处理能力20吨病死畜禽,年处理5000吨病死畜禽。
二、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统计结果分析,评价区指标中常规监测指标SO2、NO2、PM10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特征污染物氨和硫化氢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项目所在地区空气环境较好。
长江枝江段枝江城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500m、岸边100m范围内混合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之Ⅲ类水质标准;长江主航道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之Ⅱ类标准。
现状监测表明,项目厂界噪声昼、夜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评价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水体”的要求。
三、污染源治理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设备加盖封闭,综合生产车间负压;综合生产车间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废气采用等离子发生器+高压雾化洗涤塔+三级紫外线光催化装置+生物吸附池相结合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和表2中的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综合生产车间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烟尘、SO2、NOx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生产废水采用“气浮+紫外氧化消毒+UASB+水解酸化+MBR+沉淀”工艺处理后和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至枝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长江(枝江段)。经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枝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设备噪声、风机噪声和各类生产设备噪声,建设单位将采取吸声、消声、隔声等控制措施,从而降低噪声源在传播途径中的声级值。各噪声源经治理后再经距离衰减,辐射至各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有:污水处理站污泥、格栅渣、生活垃圾。通过合理处置,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回收或安全处置,实现了资源化、无害化的目的,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
四、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预测结果: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估算模式预测计算结果可知,各废气污染因子正常排放情况下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对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的10%,可见项目废气经治理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次评价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综合生产车间边界外200m和污水处理站边界外100m,在本项目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应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物。
(2)地表水环境预测结果: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消毒废水、车辆和地面冲洗废水、烘干蒸汽冷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锅炉排水等,主要污染成分包括COD、BOD、SS、氨氮、动植物油。生产废水采用“气浮+紫外氧化消毒+UASB+水解酸化+MBR+沉淀”工艺处理和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及枝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送至枝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
(3)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昼间低于65dB(A)、夜间低于55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类3标准的要求。
五、清洁生产
该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高于同类行业平均水平。
六、公众参与
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建设和选址表示赞同,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本地区经济的增长,所担心的主要问题是项目的建设期间会造成声环境的污染。但如果能落实防治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也是可行的。
七、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乡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八、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枝江市禾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联系人:姚宇 Tel:18672387698
九、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机构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608号
3、联系人:刘工
4、联系电话:027-87860257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包括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征求范围包括公众对本工程环保可行性、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周围目前的环境状况;
②本项目建设将会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十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联系,了解本项目环保相关情况,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提供查阅方便或解答有关疑问,并在报告书中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公示单位:枝江市禾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