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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500吨酶制剂、500吨类胡萝卜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18-06-22 08:37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9500吨酶制剂、500吨类胡萝卜素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年产9500吨酶制剂、500吨类胡萝卜素技改项目

  2、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都工业园区、宜都东阳光3号地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

  建设内容:利用现有年产6000吨(半)纤维素酶生产线主体装置及其配套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贮运工程等,通过改造提取车间并新增预处理罐、框式压滤机、滤液罐、成品滤液罐、喷雾干燥塔、粉碎机、粉剂成品包装机、液体成品灌装机等设备,达到“年产6000吨(半)纤维素酶”转产“年产9500吨酶制剂、500吨类胡萝卜素”的目的。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宜都市滨江路62号

  3、联系人及电话:邓肇政、1387254616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湖路32号(宜昌分公司)

  3、联系方式:Tel:6447082 Email:hbsyc@163.net

  4、联系人:杨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生产过程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成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2、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3、用选定的模型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评价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对环境影响的程度;

  5、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6、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评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联系。

  六、公众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