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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氯乙酸醋酐催化连续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8-06-14 15:5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氯乙酸醋酐催化连续法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氯乙酸醋酐催化连续法技改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征求公众对项目及环境评价相关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可能受到项目影响机关、单位团体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信函或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一、建设项目评价的主要结论

  1、项目基本情况

  宜昌金信化工现有氯乙酸生产装置主要是采用硫磺催化氯化法,生产的氯乙酸主要是作为厂内下游产业链氨基酸生产工段的原料,副产品盐酸由于含有单质硫及0.8%-1%的硫酸亚硫酸等杂质,园内草甘膦装置无法消纳吸收,同时外销困难,也严重影响着园区其他装置的满负荷生产。针对硫磺催化法制备氯乙酸导致原料消耗高、产品质量差、产量低、生产周期长、催化剂硫磺污染副产品盐酸等等种种缺点,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拟投资5737万元,对二期地块现有6万吨/年氯乙酸装置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由硫磺催化改为醋酐催化,不仅可以解决副产盐酸品质问题,提升氯乙酸品质与产量,还可减少生产工艺废气中氯气及氯化氢的产排量。因此,项目技改完成后,其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显著提升。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拟投资11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6314万元的1.74%。

  2、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氯乙酸,主要是用于制备氨基乙酸,是生产除草剂草甘膦和叶面施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增甘膦等的原料。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拟建项目属其鼓励类第十一条石化化工专项中第6项“高效、安全、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项目位于宜昌开发区猇亭园区北部工业区内,为氯乙酸生产,项目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产业类型、用地类型符合《宜昌开发区猇亭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及其规划环评要求。

  本项目位于生态功能绿线区,水环境质量黄线区,大气环境质量绿线区,符合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要求。

  3、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先进;原材料、能源消耗及污染物产生量指标等也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其生产中体现了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理念,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主要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本评价认为,本项目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各个监测点位环境空气中常规污染物PM10、SO2、NOX日平均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日平均最高允许浓度PM10 150μg/Nm3、SO2 150μg/Nm3、NOX 100μg/Nm3);SO2、NOX小时平均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小时平均最高允许浓度SO2 500μg/Nm3、NOX 250μg/Nm3)。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以看出,长江猇亭段3个监测断面的pH值、石油类、硫化物、COD、氨氮、BOD5等六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5个测点地下水水质中pH、氨氮、硝酸盐、挥发酚、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监测值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项目厂界四周现状声环境均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4a类”标准要求,表明区域总体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项目位于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二期地块内,土地利用性质为工业用地。厂内绿化较好,工厂绿化采取条带绿化和重点绿化的形式,即沿道路两侧条带绿化和在车间周围重点绿化方式,目前厂区绿化已经完成,绿化效果较好。

  5、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氯乙酸工段尾气为氯乙酸合成工段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氯化氢尾气进入盐酸塔和碱液洗涤塔,经吸收处理后依托现有金信二期总排气筒(2-2#)排放。洗涤后的稀盐酸送稀盐酸高位槽,供盐酸吸收塔吸收后成30.5%的成品盐酸。HCl经盐酸降膜吸收后,再经二级尾气吸收塔用水吸收,HCl总吸收率可达到99.99%以上,尾气经过碱液洗涤后通过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能够满足标准要求。技改完成后,氯化工艺呈连续反应状态,氯气基本完成参与反应,外排量极少,与技改前相比,HCl有组织外排量减少0.038 t/a,氯气有组织外排量减少0.006 t/a。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新增生活污水与工艺废水,盐酸吸收尾气利用现有碱洗塔装置,不新增废水量及主要污染物。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碱洗废水,废水排放量为760m3/a。碱洗废水送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有机硅项目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总排口接入市政管网,排入猇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长江猇亭段。

  本项目现有废水排放量较小,废水水质较为简单,不会对兴瑞化工污水处理站产生冲击负荷。因此,技改完成后,项目现有废水可以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有效处理,该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周围地表水不会产生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各类泵、各类风机等,为达到全厂噪声全面稳定达标,建议落实以下措施:

  ①·各类泵、风机一律不得直接设于室外,需建专门密闭式隔声间,且应尽能可远离厂界。在隔音间内部设计上应考虑采取吸声措施;正常生产时应将门关闭,通风可考虑选用低噪声级的通风风机。高噪声设备布置应远离厂界;

  ②·风机在采取建筑隔声的基础上,应采取减震、配套安装消声器处理;

  ③·对所有产生高噪声及振动的设备应采取防震、减震措施;

  ④·选用符合国家低噪声设备,并在安装中采取防震、减震措施,且远离厂界;

  ⑤·项目原料、产品的装卸应安排在昼间进行,且加强车辆的管理,减少怠速运行,禁止鸣笛,以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按照化工企业防渗的要求,对各原料罐区、生产装置区场地基础进行防渗设计,参照GB/T50934-2013《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规定要求,根据本项目装置、单元的特点和所处的区域及部位,本项目原料罐区和生产装置区属于重点防护区,该类区域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冷冻站、盐水循环站的地面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污染防治区地面应坡向排水口或排水沟。

  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技改项目实施后,金信二期2-2#排气筒中氯化氢最大浓度浓度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和敏感点影响较小。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可达标。

  (2)噪声预测与评价

  厂界西侧(临318国道一侧)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它各侧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废水经兴瑞化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为pH:7.68~7.96,COD:39mg/L,BOD5:4.7mg/L,NH3-N:2.157mg/L,SS:22mg/L,总排口废水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总排口接入市政管网,排入猇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长江猇亭段,对长江猇亭段水质影响较小。

  (4)地下水分析与评价

  在工程运行期间评价即便发生可能的污染事件,只要不是大规模的,污染物都不会大量入渗地下进入含水层中,扩散范围不大,可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10~50年),大多数污染物均在厂区内及其邻近范围。事故工况下污染物泄漏后,扩散范围不大,各污染物的迁移范围有限,但会对厂址区包气带上部造成持续的影响,这种影响将是长期的,一旦由于人为干预或重大自然力量造成本地区水文地质条件发生重大改变而利于污染物污染地下水,为防患于未然,企业应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以及避免泄漏事件和事故的发生。

  (5)生态环境影响简要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拟在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现有的6万吨/年氯乙酸生产装置上进行技术改造,不占用耕地;在充分利用现有辅助生产设施基础上,新建部分生产车间,新建工程开挖面积较小,对植被破坏较少,对景观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同时,本项目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污染物排放量大大减少,环境空气污染物新增污染负荷较小,区域与项目有关的指标环境质量仍可达标,从而减缓了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7、总量控制

  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未列入国家总量控制的污染指标。项目需要控制的特征因子为氯化氢。技改完成后,项目不新增废水、废气产排量,与技改前相比,HCl有组织外排量减少0.038 t/a,氯气有组织外排量减少0.006 t/a。因此,项目无需新增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特征因子HCl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0.026 t/a。

  8、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氯乙酸醋酐催化连续生产工艺改造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项目技改完成后,不新增废气、废水、废渣,主要废气污染物氯气、氯化氢较技改前排放量有所减少,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及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具有可行性。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总

  电话:1599756274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18-85783022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