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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年(100%P2O5)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8-05-31 09:43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10万吨/年(100P2O5)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0万吨/年(100%P2O5)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都市宜都兴发生态工业园(宜都工业园规划的南部化工区)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况:项目为技改项目,依托现有的湿法磷酸精制生产装置建设,包括工业级磷酸改造工程和食品级磷酸扩能工程两部分,即先将现有的5万吨/年工业级磷酸生产线改造为5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生产线,后将1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生产线扩能至15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生产线。且技改项目投产后,项目主要产品为食品级磷酸,年产生量为15万吨。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10万吨/年(100%P2O5)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湖北省宜都市宜都兴发生态工业园,地处宜都工业园规划的南部化工产业区,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其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宜都市工业园总体规划。项目在严格落实拟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其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该公司现有的总量控制范围内,区域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途径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10万吨/年(100%P2O5)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2018年6月6日之前与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四、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8年6月6日之前。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15872646111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C座1911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007208345

  E-mail:yiduhuanbao2009@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附件:10万吨/年(100%P2O5)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018年5月28日

  

  10万吨/年(100P2O5)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项目基本情况

  10万吨/年(100%P2O5)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湖北省宜都市宜都兴发生态工业园(宜都工业园规划的南部化工区),在现有厂区内建设。项目为技改项目,依托现有的湿法磷酸精制生产装置建设,包括工业级磷酸改造工程和食品级磷酸扩能工程两部分,即先将现有的5万吨/年工业级磷酸生产线改造为5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生产线,后将1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生产线扩能至15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生产线。且技改项目投产后,项目主要产品为食品级磷酸,年产生量为15万吨。

1.2 项目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相符性

  项目为湿法磷酸精制项目的技改项目,其投产后,湿法磷酸净化装置的产能由10万吨/年扩建至15万吨/年,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2013年修订)中“第一类 鼓励类 十一、石化化工类 5、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肥、缓控释肥的生产,氮肥企业节能减排和原料结构调整,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10万吨/年及以上湿法磷酸净化生产装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且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宜昌市化工产业项目入园指南的要求。

  项目位于湖北省宜都市宜都兴发生态工业园,位于宜都工业园的宜都工业园的南部化工园区的化工、建材综合区,其建设符合宜都市总体规划要求。

  此外,项目建设符合《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生态功能绿线区、水功能黄线区、大气功能黄线区的要求。

1.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

  (1)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常规因子各监测点位SO2、NO2、PM10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

  (2)项目附近主要地表水体为长江宜都段,其各项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区地下水水质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3)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昼夜间监测现状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1.4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1)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氟化物和硫化氢等,由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氟化物和硫化氢的落地浓度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相关标准。且其对应的占标率均小于1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地表水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水和循环水站的排水均作为普钙装置的生产用水使用,不外排。即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42人,其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和厂区现有的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三板湖污水处理厂,后排入长江。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是风机、各类泵、压滤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设备噪声,且经预测可知,其厂界处的昼间噪声叠加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固废主要是萃余酸、废活性炭(HW34)、脱坤过滤渣(HW24)、沉降淤渣、粗脱硫脱氟渣、精脱硫脱氟渣和生活垃圾等,其中,萃余酸作为生产MAP的原料酸使用;沉降淤渣和粗脱硫脱氟渣送普钙装置再利用;精脱硫脱氟渣送往磷石膏渣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HW34)和脱坤过滤渣(HW24)均属于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即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对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5)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的污染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经分析可知,水污染源主要是施工区的生产废水、施工队伍产生的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厂区现有的设施处理后排入三板湖污水处理厂,不会对项目附近的地表水水体产生影响;施工建设过程中主要空气污染物为扬尘,在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均有限,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只要合理安排,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往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5 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脱硫脱氟反应和沉降过滤工序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真空泵经排气管收集后,经碱洗和水洗处理后由现有的50m排气筒高空排放。

  2)浓缩——冷凝装置真空泵排放的尾气经排气管收集后,经喷淋洗涤装置处理后由现有的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设备密封性好,可大大减少工艺废气的外漏量,并且导气装置全部采用封闭结构,可有效防止工艺废气的泄漏。

  4)加强萃取剂装卸、贮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在满足生产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设备的密封程度,减少萃取剂的无组织挥发。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应按照“一水多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循环利用”的原则,优化工艺,加强闭路循环和减少水的损耗,合理利用水资源。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厂区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后排入三板湖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长江宜都段。

  2)该项目建设区域需建设完善的雨水收集系统,其中初期雨水必须经阀门切换自流排入污水系统,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净化达标后方可排放,后期雨水由雨水口排放。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风机、各类泵、压滤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隔声减震措施对其进行处理。

  (4)运营期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的固废主要是萃余酸、废活性炭(HW34)、脱坤过滤渣(HW24)、沉降淤渣、粗脱硫脱氟渣、精脱硫脱氟渣和生活垃圾等,其中,萃余酸作为生产MAP的原料酸使用;沉降淤渣和粗脱硫脱氟渣送普钙装置再利用;精脱硫脱氟渣送往磷石膏渣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HW34)和脱坤过滤渣(HW24)均属于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施工期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污染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建议采取下列措施进行治理:

  1)大气治理措施:洒水降尘、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管理和维护。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厂区现有的设施处理后排入三板湖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治理措施:加大声源治理力度,如选择低噪声设备等;限定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定行驶,主要是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种类、车速等;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建筑垃圾送往指定的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1.6 环境风险

  项目生产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磷酸和甲基异丁基甲酮(MBIK),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风险,但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内,敏感性一般。因此可以认为该项目风险值水平相对较低。在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加强安全和风险意识教育,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应急措施、救援预案情况下,项目发生环境风险的机率较低,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1.7 总量控制

  本技改项目投产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为COD10.233t/a、氨氮1.018t/a、总磷0.1008t/a、SO21937.4t/a、氮氧化物1121.1t/a、工业粉尘337.58t/a、烟尘98.92t/a。

  由公司现有项目的环评批复可知,公司目前的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937.4t/a、氮氧化物1121.1t/a、工业粉尘337.58t/a、烟尘98.92t/a、COD18.29t/a、氨氮2.68t/a、总磷6.05t/a。即技改项目投产后,全厂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均在项目现有的总量控制范围内。故项目不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1.8 综合评价结论

  10万吨/年(100%P2O5)湿法磷酸精制技术改造项目位于湖北省宜都市宜都兴发生态工业园(宜都工业园规划的南部化工区),其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宜都市工业园总体规划。在严格落实拟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其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该公司现有的总量控制范围内,区域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