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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科林硅材料有限公司高纯度硅油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8-05-08 10:16来源:行政审批科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完成了《宜昌科林硅材料有限公司高纯度硅油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高纯度硅油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宜昌市兴山县平邑口工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宜昌科林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对现有硅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在不扩大产能的基础上,使现有硅油生产线具备1000吨/年苯基硅油和1000吨/年含氟硅油生产能力,新增设备23台/套,其中压力容器1台(电加热器)、共用设备8台/套。

  工程投资:2286万元

  1.2 工程概况

  宜昌科林硅材料有限公司是由王跃林(自然人)和兴山县水电专业公司在湖北宜昌注册成立的合资公司,主要生产销售硅油及色母料等化工产品。公司现有年产高纯度硅油1万吨,年产色母料1万吨的生产能力。公司在充分对硅油市场进行调研后,现拟投资2286万元对现有硅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在不扩大产能的基础上,使现有硅油生产线具备1000吨/年苯基硅油和1000吨/年含氟硅油生产能力,新增设备23台/套,其中压力容器1台(电加热器)、共用设备8台/套。2018年4月,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为项目颁发了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8-420526-30-03-018834。

  1.3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各个监测点环境空气常规污染物PM10、SO2、NOX、TSP 日平均浓度和SO2、NOX小时平均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符合二类功能区要求。

  (2)地表水

  平邑口河、香溪河水质监测断面的pH 值、COD、氨氮、BOD5、总磷、石油类等六项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3)噪声

  项目所在区域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pH、氨氮、硝酸盐、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监测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1.4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正常生产时所排放的废气主要为硅油生产过程中镏出的硅氧烷轻组分,以VOCs计,加装冷凝装置及活性炭吸附装置后排放量约0.12t/a;含氟硅油生产过程中四甲基氢氧化铵分解产生的三甲胺、甲醇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三甲胺排放量0.0032 t/a,甲醇排放量0.0018 t/a;另外生产区及罐区以无组织方式排放的VOCs约0.09t/a。

  项目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VOCs排放浓度为11mg/m3,排放速率0.017 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15m高排气筒VOCs排放速率≤2.0kg/h,排放浓度≤80mg/m3)。项目三甲胺、甲醇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三甲胺排放浓度为0.3mg/m3,排放速率0.00044 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甲醇排放浓度为0.2mg/m3,排放速率0.00025 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废气在正常排放情况下,VOCs、三甲胺、甲醇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且估算模式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占标率均小于10%,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过程中不需添加工艺水,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原料干燥过程产生的废水及中和反应生成的水,生产废水量为0.87 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SS、硅油和反应残留物等。项目生产废水进入厂区现有低分子回收池(容积2t)收集后送硅胶色浆生产装置循环利用,不外排。

  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厂区污水储存设施所在地地基采用钢砼加固处理,底板采用防渗防塌处理,以防止废水渗入地下水。厂区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建设危废暂存间,罐区设置围挡和地基防渗措施,从而避免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在切实做好环评报告提出的废水、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和厂区地下水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对项目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新增噪声设备主要为各类泵、风机等,采取消声、隔声、减振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2.31t/a,分别为残次品1.0t/a、废活性炭1.3t/a、废弃膜元件0.01t/a。残次品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弃膜元件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1.5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成反应尾气先经过冷凝回收,然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空。

  ②项目各反应釜冷凝回流器保持-5℃的低温条件,最大限度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蒸发损失。

  ③为了减少储罐中储存物料的呼吸量,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①控制装卸速率;②采用气相平衡管;③设置必要的喷淋降温装置;④合理选用储罐涂料。

  ④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种操作规程。生产工人必须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物料泄漏;加强对物料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对储存罐(桶)、管道、阀门、垫片等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防止其出现破损、裂缝等,对破损罐(桶)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所有机泵、管道、阀门等连接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减少物料的蒸发损耗;严格控制工艺参数,通过提高产品收成率,可减少物质消耗及无组织挥发量;加强生产车间的通风换气,改善车间劳动环境。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进入厂区现有低分子回收池(容积2t)收集后送硅胶色浆生产装置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选择低噪声设备,对所有产生高噪声及振动的设备采取必要的防震、减震措施。

  ②各类水泵、风机一律不得直接设于室外,须专门隔声间,可采取半地埋式设计。

  ③对泵类、空压机、风机应采取消声措施,其基础采取减震措施,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风管上设置补偿节来降低震动产生的噪声。

  ④项目合成车间紧邻厂界的西侧墙壁采用实心砖封闭。车间换气风机应选用低噪声的通风风机,其风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厂界。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残次品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废弃膜元件为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再利用。

  1.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营期环境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只要加强管理和设备的维护,设立完善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救护设备设施,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只要迅速反应并关停设备,启用应急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可把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因此本项目在环境风险方面来说是可接受的。

  1.7 综合结论

  宜昌科林硅材料有限公司高纯度硅油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兴山县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无废水外排,废气、噪声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排放总量可满足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仍可达到相应功能区划要求,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1.8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昌科林硅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兴山县平邑口工业园区内

  联 系 人:夏太福

  联系电话:13972044477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C座1911室

  联 系 人:吴总

  联系电话:18007208345

  邮 箱:1400803904@qq.com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