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港枝江港区姚家港作业区姚家港煤炭专用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枝江市宁港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相关导则和规范,评价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及环境评价相关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可能受到项目影响机关、单位团体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就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或建议。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信函或者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一、建设项目评价的主要结论
1 工程概况
拟建工程位于枝江市姚家港,长江芦家河水道左岸,长江中游航道里程约545.2km处,枝城长江大桥下游约20km,上游距宜昌约79km,下游距武汉约545.2km。
本工程建设规模为3000吨级(水工结构按靠泊5000吨级船舶设计)煤炭进口泊位2个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码头进口煤炭400万t/a,另铁路进口煤炭300万t/a,堆场煤炭储存量28万t。工程主要项目包括码头主体、陆域平整、地基处理、堆场道路、房建、设备安装及配套的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控制等。工程组成不包括航道工程、铁路,施工期约12个月。
2 环境现状
拟建码头上游端线上游2500m长江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要求,拟建码头中线处右侧(江对岸)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拟建码头下游端线下游2500m氨氮超标,其他监测因子和监测点均达标;玛瑙河各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本工程区域各监测点TSP、SO2、NO2、PM2.5、PM10和CO日均值以及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声环境现状从监测结果显示,所设4个厂界监测点昼夜噪声均能达到3类标准要求。
2015~2016年对工程江段进行水生生态调查,共检出浮游植物计5门52属,;共检出浮游动物4类37种;采集底栖动物22种。调查江段共调查到鱼类97种,隶属于10目21科。
3 主要环境影响和措施
⑴ 地表水环境
①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预测及环保措施
整个工程设施阻水面积很小,工程兴建后不可能改变主流的流向,也不会改变对岸的水流流态,对流速的影响幅度很小,工程兴建对长江河势、行洪及航道影响甚微。打桩施工造成悬浮物浓度增加值超过10mg/L的范围为沿水流方向长约100~250m,垂直岸边宽约50~100m。桩基钻孔作业时,在泥浆池的四周采取土堤围护,并设置遮盖装置,且在溢流口加铺土工布的措施后,对周围水体影响不明显。
施工单位在制定施工计划、安排进度时,应充分注意到附近水域的环境保护问题,合理安排施工船舶的数量、位置,减少对底泥的扰动强度和范围。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化粪池和临时垃圾收集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发酵后用作肥料,垃圾收集后运至姚家港垃圾场处理。施工现场应建立临时排水体系和临时排污口,使施工废水有序排放,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
② 营运期水环境影响预测及环保措施
本工程码头为专业化煤炭装卸泊位,营运期陆域产生的废(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7084.8 t/a)、含油污水(547.8t/a)、码头面冲洗水(9540t/a)、含煤雨污水(一次最大量2347.4m3);到港船舶产生的污水主要有:船舶生活污水(2134.4t/a),船舶机舱含油污水(108.06t/a)。
含煤污水经调节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堆场喷淋、转载系统除尘、码头冲洗、道路喷洒和绿化。含油污水经隔油沉淀池进行初步沉淀和隔油,再经油水分离器处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工程江段禁止排放船舶污水,到港船舶如需排放油污水,应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由有资质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船有偿接收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统一收集上岸,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姚家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该管理措施的落实,可杜绝船舶污水排放带来的污染影响。
⑵ 环境空气
①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及环保措施
施工期混货物堆存、卡车卸料、场地扬尘、施工机械废气等环节将对局部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结束。
在采取场地洒水等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施工堆土场应远离敏感点,同时用无纺布苫盖,施工车辆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
② 营运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及环保措施
营运期的粉尘主要来自煤炭装卸、堆存和转运过程产生的煤尘。
项目对敏感点的TSP年均贡献浓度值最大为5μg/m3,PM10年均贡献浓度最大为1.28μg/m3,PM2.5年均贡献浓度最大为0.25μg/m3,本项目对所有敏感目标的年均贡献值均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厂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59mg/m3,满足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1.0mg/m3要求。
在各类气象条件下,装船泊位、卸船泊位、煤场无组织排放源均未出现超标,不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提级要求,2个泊位的码头卸船机和煤堆场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300m、300m和100m(以边界计)。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卫生防护距离内已无居民点分布。
⑶ 声环境
①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及环保措施
单机噪声中,各种施工机械单机作业产生的噪声对距施工场地昼间
敏感点距离工程厂界最近距离350m,施工机械噪声夜间对该环境目标影响将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拟采取的措施:
改进施工工艺和方法,尽量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对高噪声设备,应在其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单围障,以降低其噪音影响;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施工时在夜间(22∶00-06∶00)应禁止施工,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 营运期声环境影响预测及环保措施
在不采取任何降噪措施,且最不利工况下,在迭加现状值后:东侧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和北侧厂界均超标。
在北侧厂界采取设置围墙和封闭皮带机等的降噪措施后,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夜间超标3.6dB(A);在西侧厂界采取皮带机封闭、种植高大树木和设置围墙等降噪措施后,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夜间超标6.3dB(A)。
拟采取的措施:
对于局部作业机械附近的工人操作位置,采用缩短工作时间、轮换上岗等措施;当机械噪声同时运转时叠加产生的噪声,则按需采用减振吸声等措施加以控制;设备选型要选择符合声环境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个别高噪声源强设备采取消声隔声设施,;加强机械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保持正常运行、正常运转,降低噪声;办公楼及辅建区空地加强绿化工作,既可以降低噪声,又起到美化工作环境的作用。
⑷ 生态影响
工程占地将使部分植被受到破坏,一部分植物个体损失。受损失的植物主要是一些防护树种如栾树林以及一些草本如狗牙根、白茅、狗尾草、苍耳等,均属评价范围内的常见种类,其生长范围广,适应性强,不存在因工程占地导致植物种群消失或灭绝的危险。
由于本项目码头采用排架式高桩梁板结构,基本不阻挡鱼类的洄游通道。工程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是码头平台的钢管桩打桩作业对水生生物的驱赶效应,采取施工期避开鱼类产卵季节等措施后,施工对鱼类影响不大,工程施工范围较小,所以基本不会影响鱼类物种资源的保护。
工程所在长江左岸是宜昌市规划的港口使用岸线,码头上游4.2km是松滋河口产卵场,下游2.7km是董市产卵场,码头不在产卵场范围内,施工江段属于产漂流性卵鱼类卵苗的漂流通道,由于水下施工安排在10-2月进行,避开了鱼类主要产卵期(4~7月);因此基本不会对鱼类产卵造成影响。
中华鲟的产卵时间为每年的10-11月,最近几年多发生在11月下旬。中华鲟亲鱼洄游时主要行走主航道的深槽沙坝,在底层深水区活动,而且其趋避活动能力较强。新出生的中华鲟幼鲟顺江而下作降河洄游,通常于1-3月在工程江段出现。但由于此时中华鲟幼鲟个体较小,且具备一定的规避能力。预计中华鲟受工程施工伤害的可能性也比较小。
评价建议合理进行施工组织,工程水下施工应避开鱼类产卵繁殖期及鱼苗摄食育肥期(4月~6月),以及珍稀保护水生动物的活动高峰期(5月~8月),选择12月~2月的枯水季节进行,避开珍稀保护水生动物的洄游高峰期。建议放流中华鲟幼鱼200尾。另对四大家鱼、南方鲇、长春鳊等鱼类实施增殖放流,增殖放流费用共计25万元。
⑸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处理,定点集中堆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运往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填埋。港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或公司处置。
⑹ 事故风险
① 丰水期
码头前沿水域发生溢油事故时,油膜位于枝江市百里洲镇水厂(备用)取水口二级水源保护区水域对岸,此后油膜沿主航道向下游方向漂移;第1.2h油膜到达枝江市马家店水厂取水口二级水源保护区水域,持续污染0.85h后离开;第1.4h油膜到达枝江市马家店水厂取水口一级水源保护区水域,持续污染0.55h后离开;第1.5h油膜到达枝江市马家店水厂取水口水域,持续污染0.35h后油膜离开取水口。
② 平水期
码头前沿水域发生溢油事故时,油膜位于枝江市百里洲镇水厂(备用)取水口二级水源保护区水域对岸,此后油膜沿主航道向下游方向漂移;第1.5h油膜到达枝江市马家店水厂取水口二级水源保护区水域,持续污染1.45h后离开;第1.75h油膜到达枝江市马家店水厂取水口一级水源保护区水域,持续污染1h后离开;第1.83h油膜到达枝江市马家店水厂取水口水域,持续污染0.7h后油膜离开取水口。
由于溢油事故中无论是溢油量还是溢油时间均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此,一旦发生事故需尽快启动溢油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溢油事故本身对水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巨大,需对溢油事故严加防范杜绝发生,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
4 总结论
项目在建设和投入营运后,必须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由于本项目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有关措施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条件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枝江市宁港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工
单位地址:枝江市董市镇姚家港沿江路
联系电话:13477173906
E-mail:781006628@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3号)
联系人:周 工
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55号(邮编430071)
联系电话:027-87317492 传真:027-87811626
E-mail:jeyhbs@163.com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