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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茶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8-04-28 09:48来源:行政审批科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湖北茶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在宜昌市夷陵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萧氏工业园)内,建设湖北茶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的规定,湖北茶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3月2日对本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现针对本项目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茶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萧氏工业园)

  建设单位:湖北茶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湖北茶产业技术研究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占地30亩,总用地面积20592.13m2,总建筑面积14862.1m2,其中:茶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筑面积9406m2,食堂建筑面积1625.1m2,宿舍建设面积2909.6m2,院士专家楼建筑面积921.4m2。购置茶叶试验检测等仪器设备1批,中试生产线1条,茶多酚年产生量10t,建设茶叶精深加工研发试验检测、中试装置等平台,配套建设园区给排水、电力、绿化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茶多酚提取研发项目,根据《产业结构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的规定,建设内容属于鼓励类第一大类农林业中的第32条“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同时,经查实,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淘汰类中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所有产品均不是落后产品。

  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三、污染物产生及主要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提取罐不凝气经两级冷凝+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脱溶干燥不凝气经两级冷凝回收溶剂,再经干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经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真空泵废气首先经过两级冷凝回收溶剂,然后通过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后,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干燥不凝气经干燥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二氯甲烷回收装置废气经两级冷凝回收溶剂,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经两级活性炭纤维吸附,通过15m的排气筒排放。通过各工段的除尘设备进行收集和处理,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气主要为乙酸乙酯、二氯甲烷,通过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加以防治。另外,为防止提取渣异味,应加强中试间通风。

  (2)废水: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项目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设施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可确保其达到《夷陵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要求。出厂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夷陵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进入罗家小河,水质水量均不会对其正常运行产生影响,经处理后外排的废水也不会对罗家小河下游的水环境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主要是中试间生产线相关机械设备噪声和振动,通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措施,可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茶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作为有机肥原料外销。废活性炭纤维吸附材料,本项目用活性炭纤维吸附材料经过蒸汽脱附后可循环使用,延长活性炭材料使用寿命,大大减少废弃材料量,属于危险废物,经桶装暂存,外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经桶装暂存,外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的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湖北茶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产业规划要求;项目工艺先进,清洁生产为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建成后,在严格落实拟定的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可控制在区域总量范围内,事故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仍可达到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公众对建设项目附近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主要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其它意见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茶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彬彬

  电话:13477159670

  环评机构: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毅

  电话:0518-85610080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