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材料产品升级节能减排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包装材料产品升级节能减排废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宏发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都市红花套镇周家河村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都市红花套镇周家河村,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将原有产3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改建为年产30万吨高强度轻量涂布白板纸,同时对原有热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对原有厌氧塔进行改造,增加沼气锅炉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湖北宏发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包装材料产品升级节能减排废料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宜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工艺先进,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项目建成后,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可控制在区域总量范围内,事故风险可得到有效控制,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仍可达到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途径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湖北宏发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包装材料产品升级节能减排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公示期间与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四、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公示之日起十日内。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宏发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68178888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附件:包装材料产品升级节能减排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包装材料产品升级节能减排废料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宜都市红花套镇周家河村,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将原有产3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改建为年产30万吨高强度轻量涂布白板纸,同时对原有热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对原有厌氧塔进行改造,增加沼气锅炉等。
1.2 项目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相符性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15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及28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类项目。 2018年3月28日,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8-420581-42-03-014759),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此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中的规定:“第三类 淘汰类”“十二 轻工”“12、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13 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
项目使用的5600型生产线纸机宽幅为5.6米,车速为650m/min,且项目1条制浆生产线产量大于1万吨/年,不在产业政策淘汰之列。
本项目属于造纸行业,因厂区内现有生产线设备相对陈旧,故本次技改仅对现有设备及工艺进行改造和升级,项目改造前后产能不变。项目改造后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且项目区域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满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本项目通过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质量达标。
1.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
(1)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SO2、NO2、PM10等监测因子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
(2)项目附近主要地表水体为长江,其各项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区地下水各监测断面水质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3)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昼夜间监测现状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1.4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1)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
环境空气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循环流化床锅炉废气中SO2、NOx、烟尘的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涂布工段废气中粉尘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VOCs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1577 -2012《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烃限值》中的相关标准,且其对应的占标率均小于1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地表水影响
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废水产生量为8694m3/d(295.60万m3/a),利用改造后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高坝洲污水处理厂。技改后废水量较技改前减小,污染物排放量减小,长江水体仍可维持其现有水质和水体功能,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周围地表水不会产生影响。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碎浆机、磨浆机、浆泵、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1.5 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燃煤提供热源,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臭氧脱硝+大湿法脱硫塔处理后,由原有的100m高的排气筒排放。
(2)项目造纸车间涂料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后通过车间外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为有效控制恶臭气体的无组织排放,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优化工艺设计,对污泥收集池加盖,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4)运行过程中,加强锅炉脱硫除尘设备的管理及维修,确保脱硫除尘效率,确保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厂区内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至高坝洲污水处理厂。
(2)排污口须规范化建设,使其具有测流能力,并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制作相应的标志,项目废水均由厂区废水总口统一排放。
(3)污水处理站的供电系统实行双回路控制,确保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
(4)加强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管理,对污水处理站的技术人员和环保设施的操作人员加强培训,减少人为因素产生的故障,避免事故排放。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订购时提出相应的噪声控制指标。
(2)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在安装时,加装减振装置,减少振动噪声传播,对高噪声的泵基座采用柔性连接。
(3)对运输汽车加强管理,禁用高音喇叭。
(4)在泵房内壁贴敷吸声材料,对门窗进行隔声处理,将高噪声车间设计成封闭式维护结构。
(5)车间外及厂区四周绿化,利用树木的屏蔽作用使噪声得到不同程度的隔绝和吸收。
(6)在厂区布局上,将高噪声工序布置在厂区中央,利用建筑物阻隔声波的传播,使噪声达到最大限度的自然衰减。
4、运营期固废防治措施
(1)厂区内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在项目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并设置防渗、防雨和防风设施。
(2)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厂区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3)项目制浆废渣及白水回用废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4)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回用于厂区芯浆配料。
(5)锅炉灰渣外售做建筑材料综合利用。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及相关污水管线等污染防治区铺设防渗层,防渗性能应与1.5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
6、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1)制定严密的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2)应对污水处理站设计事故池,事故池有效容积按正常生产4小时产生的总废水排放量设计,事故池的设置应靠近污水处理站。
(3)当污水处理设施出现非正常运行,废水排放超标时,应立即对发生故障的工艺构筑物停止进水,废水截流进入事故池,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发生故障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故障排查与抢修。在故障排除后,将事故池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重新处理。若在2天内不能将故障排除,则应进行全厂停产检修。待污水处理站恢复正常运行后对事故排放废水先处理,处理完后再恢复生产,杜绝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的事故性排放。
(4)原料及成品堆场四周10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5)应根据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订立堆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堆场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值班、巡逻、查班制度;动火、临时用电审批制度;堆场测温、记录及监测制度;防火安全教育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火灾事故查报制度;火险隐患整改制度;防火安全奖惩制度等。
1.6 环境风险
经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物质尚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建设单位采用严格的安全防范体系,有一套完整的管理规程、作业规章和应急计划,可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风险,一旦意外事件发生,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和人们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国内众多同类工程实际情况,造纸企业的风险事故并不突出。环境风险主要是人为事件,完全可以通过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企业内部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1.7 总量控制
技改项目完成后,废气中:烟尘减少排放量29.462t/a、二氧化硫减少排放量429.21t/a、氮氧化物减少排放量83.9t/a及挥发性有机物增加排放量0.022t/a。废水中污染物接管总量COD减少排放量2.52t/a、氨氮减少排放量0.07t/a和总磷减少排放量0.01t/a,减少排入外环境总量COD 14.34t/a、氨氮0.07t/a和总磷0.01t/a。
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污染物总排放量在核定总量范围内,无需新增总量控制指标。
综上所述,技改项目投产后,全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烟尘10.058t/a、二氧化硫19.58t/a、氮氧化物38.88t/a、挥发性有机物0.022t/a;废水接管总量COD159.62t/a、氨氮4.49t/a、总磷0.35t/a,排入外环境总量COD147.8t/a、氨氮4.49t/a、总磷0.35t/a。
1.8 综合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宜昌市土地利用规划,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在严格落实拟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其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排放总量可满足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区域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因此,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