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兴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食品、饲料添加剂叶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完成了《宜昌兴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食品、饲料添加剂叶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昌兴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食品、饲料添加剂叶酸项目
建设地点:猇亭区毛家岗一组
建设单位:宜昌兴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租赁瑞特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房,建设试验中心、技术中心、检测中心以及办公室,改建面积1200平米,采用先进的生物萃取和合成工艺技术,建设叶酸生产线5条,购置生产设备、实验检测设备10台,另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叶酸300吨。
工程投资:3200万元
工程占地:1200m2
1.2 工程概况
宜昌兴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8日,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致力于生物技术开发;化工原料销售;工业废水处理等。公司拟投资3200万元建设年产300吨食品、饲料添加剂叶酸项目,项目租赁瑞特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厂房,建设试验中心、技术中心、检测中心以及办公室等,项目采用先进的生物萃取和合成工艺技术,购置生产设备、实验检测设备10台,建设叶酸生产线5条,项目建成后年产叶酸300吨。2017年12月,宜昌市猇亭区发展和改革局为项目颁发了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7-420505-14-03-149515。
1.3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位PM10、SO2、NO2的日均值监测结果和SO2、NO2的小时值监测结果占标率均小于100%,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环境功能相符。
(2)地表水
项目所在长江猇亭段河段岸边各监测断面pH、COD、BOD5、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总磷、石油类浓度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4)地下水
项目各地下水测点pH、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氨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
1.4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缩合反应工序、硫酸酸提工序、盐酸酸析工序废气共用一套尾气吸收装置,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尾气吸收塔处理,吸收塔采用两级喷淋(一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碱液采用10% NaOH溶液)+活性炭吸附,尾气经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VOCs(三氯丙酮)排放浓度24.4mg/m3,排放速率0.098kg/h,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要求(15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2.0kg/h,排放浓度≤80mg/Nm3);硫酸雾排放浓度29mg/m3,排放速率0.145kg/h,氯化氢排放浓度13.1mg/m3,排放速率0.05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硫酸雾排放浓度≤45mg/Nm3,排放速率≤1.5kg/h;氯化氢排放浓度≤100mg/Nm3,排放速率≤0.26kg/h)。
项目干燥过程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9.4mg/m3,排放速率0.028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Nm3,排放速率≤3.5kg/h)。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缩合工序滤液、硫酸酸提工序滤液、盐酸酸析工序滤液、水洗工序滤液全部进入多元蒸发器处理后回用,项目无工艺废水外排。项目蒸汽冷凝水作为清洁下水直接排放。项目设备清洗水进入多元蒸发器处理后回用。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猇亭区污水处理厂;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猇亭区污水处理厂。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所在地地基采用钢砼加固处理,底板采用防渗防塌处理,以防止废水及渗滤液渗入地下水。项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Ⅰ类场标准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建设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围挡和地基防渗措施,从而避免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在切实做好环评报告提出的废水、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和厂区地下水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对项目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在27.8~44.9dB(A)之间,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全年产生各类固体废物794.96t/a,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0.5t/a、危险废物产生量789.96t/a,生活垃圾产生量4.5t/a。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合计0.5t/a,主要为废弃包装材料物交由当地资源回收体系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合计789.96t/a,主要为脱色压滤滤渣(HW02)37.56 t/a;多元蒸发器滤渣(HW02)752.4 t/a,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其他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4.5t/a,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1.5 主要环保对策措施
(1)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缩合反应工序、硫酸酸提工序、盐酸酸析工序废气共用一套尾气吸收装置,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引至尾气吸收塔处理,吸收塔采用两级喷淋(一级水喷淋,二级碱液喷淋,碱液采用10% NaOH溶液)+活性炭吸附,尾气经吸收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干燥过程粉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缩合工序滤液、硫酸酸提工序滤液、盐酸酸析工序滤液、水洗工序滤液全部进入多元蒸发器处理后回用;项目蒸汽冷凝水作为清洁下水直接排放;项目设备清洗水进入多元蒸发器处理后回用;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猇亭区污水处理厂;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猇亭区污水处理厂。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主要压滤机、各类泵、风机等生产设备噪声。拟采取基础减震、设置隔声间、厂房隔声,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废弃包装材料物交由当地资源回收体系处理;脱色压滤滤渣及多元蒸发器滤渣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1.6 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在运营期环境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只要加强管理和设备的维护,设立完善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系统,并配备必要的救护设备设施,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维修维护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只要迅速反应并关停设备,启用应急方案,采取得力措施,可把事故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因此本项目在环境风险方面来说是可接受的。
1.7 综合结论
宜昌兴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食品、饲料添加剂叶酸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猇亭区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符合《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排放总量可满足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仍可达到相应功能区划要求,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1.8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昌兴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猇亭区北部工业园横四路南侧
联 系 人:陈建国
联系电话:13972001616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C座1911室
联 系 人:吴总
联系电话:18007208345
邮 箱:1400803904@qq.com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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