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闰钢结构(湖北)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钢结构构配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国闰钢结构(湖北)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钢结构构配件项目
2、建设地点
宜昌市猇亭区张家湾路志达科技园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利用原志达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的1#厂房、科研中心和已完成场地平整的剩余空地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66736.99m2,总建筑面积33262.44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结构厂房2栋,1#厂房建筑面积23981.95m2,2#厂房建筑面积7578.81m2;科研中心1栋建筑面积1671.36m2;门房1座建筑面积30.32m2;绿化面积9112m2,绿化率13.6%,停车位48个,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新购置、安装设备90台(套),设2条钢构生产线均布置于1#厂房内,2#厂房作为成品仓库,本项目总投资5150万元。
主要依托原达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等设施,稍微实施改造成本项目配套及公辅工程。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钢材抛丸粉尘经旋风+布袋二级除尘装置后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可达98%,经除尘器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焊接烟尘、切割烟尘配备移动式集气罩对焊接、切割烟尘进行收集,末端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机组(过滤棉、活性炭等净化介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经车间内自然通风换气后,扩散至车间外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点浓度”要求。
涂装废气经过负压抽风+漆雾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二甲苯、VOCs、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钢结构生产区等离子切割机定期更换废水中含有氧化铁沉渣和少量的石油类,经厂区沉淀池+厌氧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猇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厂区员工及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污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猇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项目废水经上述措施在厂内预处理后,综合废水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猇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严格的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防噪减振措施,可确保厂界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中,金属边角料、废磨料、废焊丝头、铁锈粉尘、焊烟灰渣、沉淀池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漆渣、废矿物棉、废漆桶、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回收部分外卖,不可回收部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主要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了合理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国闰钢结构(湖北)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钢结构构配件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后,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及声环境可保持现状。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及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电话或E-mail联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索取简本及补充信息。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717-6445246(宜昌分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湖路32号3号楼(宜昌分公司)
E-mail:hbsyc@163.net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本项目?
2、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什么态度?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会带来何种影响?
4、您认为当地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项目建成后会有哪些环境问题?
6、您认为该项目建设会产生哪些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所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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