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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佳鑫港口装卸运输有限公司佳鑫砂石集并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18-03-09 09:54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秭归县佳鑫港口装卸运输有限公司佳鑫砂石集并中心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佳鑫砂石集并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秭归县茅坪镇兰陵溪村一组

  建设单位:秭归县佳鑫港口装卸运输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概况:宜昌港秭归港区佳鑫砂石集并中心改建2个1000t级散货砂石料泊位及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砂石集并中心码头利用岸线为520m,占地约82亩。

  二、联系方式

  现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秭归县佳鑫港口装卸运输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

  电话:15090884598

  环评机构: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18-85783022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该项目环评工作程序

  针对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分析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及程度,并提出满足其环境保护目标的污染控制对策与措施,由此得出该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2、该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有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生产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及分析,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要求;

  (3)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分析;

  (4)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保护投资情况;

  (5)对建设单位提出各项环境保护要求;

  (6)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对建设项目实施是否可行做出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拟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2、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采用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发放与收集、网上公示调查两种方式,希望有关单位及代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