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宜都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地点:宜都市陆城宜华大道108号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概况: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决定投资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建筑面积52079m2,主要包括改建业务综合楼1栋(含300个床位),框架五层(含地下一层),并配套手术室层流净化、医用电梯、中心供氧等设施设备。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对增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院医疗条件、缓解宜都市就医紧张具有重要的作用。该项目位于宜都市宜华大道108号,利用闲置的国贸大楼改建,选址适宜,项目符合宜都市卫生医疗发展方向。项目建成后,医院功能分区更加合理,环境景观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废气、废水中的污染物和边界噪声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边界噪声均控制在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在落实项目拟采取的及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途径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2018年1月20日之前与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四、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8年1月20日之前。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都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18972536205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C座1911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007208345
E-mail:yiduhuanbao2009@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附件: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018年1月10日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项目基本情况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决定投资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属于改建项目,建筑面积52079m2,主要包括改建业务综合楼1栋(含300个床位),框架五层(含地下一层),并配套手术室层流净化、医用电梯、中心供氧等设施设备。
1.2 项目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2013年修订)中的“第一类 鼓励类 二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
同时,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2017]378号文对该项目建议书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另项目建设符合《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生态功能绿线区、水环境质量黄线区、大气环境质量黄线区。
本项目通过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质量达标。
1.3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
(1)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SO2、NO2、PM10等监测因子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
(2)项目附近主要地表水体为长江宜都段,其各项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区地下水各监测断面水质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3)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昼夜间监测现状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和“4a类区”标准要求。
1.4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1)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烟气、厨房油烟、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的恶臭。
1)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停车库排放的汽车废气拟通过地下室内置排气筒强制排放。项目的排气筒拟设置于业务楼地面的绿化带中。又因停车场规模不大,产生的汽车尾气及其污染物量较小,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汽车尾气的排放浓度能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
2)污水处理站恶臭
医院的废水处理将采用“格栅+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该工艺不涉及好氧、厌氧处理,只进行简单的污泥无害化处理,且整个污水处理装置安置于地下层,因此产生的恶臭废气较少。在采取有效的封闭处理等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厨房油烟
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再通过高空排放。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油烟的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标准。
4)燃气锅炉烟气
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的烟气通过高空排放。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运营期地表水影响
医院建成后废水排放量最大为101.9m3/d,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医疗废水经相应预处理后一同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职工生活污水混合后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相应的预处理装置处理后,混合为综合废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陆城污水处理厂。其中综合废水排放浓度符合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陆城污水处理厂。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空调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就诊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嘈杂声以及交通噪声。在采用设备降噪、加强道路管理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各厂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和4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5 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的恶臭、厨房油烟和燃气锅炉烟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1)地下停车库排放的汽车废气拟通过地下室内置排气筒强制排放。排气筒设置于绿化带中,高2.5m。且地下车库每小时的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
2)对污水处理站采取有效的封闭处理,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操作管理,防止恶臭气体形成。
3)经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泥要及时外运,送往湖北七朵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免长期堆放在站内,散发出异味及有害气体。
4)加强厂区绿化,污水站周围广泛植花草树木,并采用灌木、乔木多层防护绿化,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
5)本项目厨房产生的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废气净化达标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6)本项目燃气锅炉废气,通过23.5m排气筒排放。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陆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沉淀池+消毒池”处理工艺。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空调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就诊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嘈杂声以及交通噪声,拟采用设备降噪、加强道路管理,疏导交通和建设隔声墙的方法对医院内的噪声源进行治理。
(4)运营期固废防治措施
医院在固废收集处理过程中,将带有传染性的垃圾固废和不带传染性的固废严格分开,减少有毒有害固废和带传染性固废的数量。
生活垃圾收集实行分类化,纸质包装、金属包装、塑料包装和玻璃包装等通过分类收集(可利用、不可回收利用)减少垃圾的填埋量,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同时与环卫部门联系,使本项目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中转站,再定时清运进入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
医疗废物严格按规定收集、贮存,每天由湖北七朵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时清运进行焚烧处理;污泥经过消毒处理后随医疗废物一并交由湖北七朵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1.6 环境风险
据参考同类型的医院,本项目的风险主要是氧气、二氧化氯、火灾爆炸风险,在采取相关措施后,可使项目的风险降至最低。
1.7 总量控制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建成投产后,全厂污染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0.049t/a、氮氧化物0.197t/a,废水接管总量COD7.560t/a、氨氮0.960t/a、总磷0.032t/a,废水排入外环境总量COD1.859t/a、氨氮0.186t/a、总磷0.032t/a。
废气总量控制指标:SO2和NOx排放量分别为0.049t/a和0.197t/a;废水总量控制指标:COD、氨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为1.859t/a、0.186t/a和0.032t/a。
本项目新增的总量由企业通过排污交易权购买获得。
1.8 综合评价结论
宜都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建设对增强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院医疗条件、缓解宜都市就医紧张具有重要的作用。该项目位于宜都市宜华大道108号,利用闲置的国贸大楼改建,选址适宜,项目符合宜都市卫生医疗发展方向。项目建成后,医院功能分区更加合理,环境景观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废气、废水中的污染物和边界噪声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边界噪声均控制在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在落实项目拟采取的及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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