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
(三)地理位置:项目地块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东城大道与东方大道交叉路口北侧,地块西邻运河,东临东城大道,北邻夷陵区昌耀电业地块,南邻银岭冷冻设备地块。
(四)总投资:14.685亿元(其中: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12.404亿元,原料库建设项目2.2810亿元)
(五)占地面积:369.94亩
(六)建设规模:
1、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卷烟制丝、雪茄烟处理总生产能力150亿支/年的生产规模进行规划设计,其中雪茄烟暂按年生产能力9.1亿支进行规划设计,机卷雪茄(机制雪茄和迷你雪茄)9亿支、叶片式半机卷雪茄700万支、叶束式手卷雪茄300万支。
2、原料库项目按照原料仓储能力60万担进行规划设计;
(七)建设内容:
在宜昌市夷陵区高新技术产业园购置项目用地369.94亩(含原料库用地65亩)。总建筑面积:166185㎡
(1)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建筑面积101601㎡,其中:新建卷烟联合工房49346㎡、雪茄烟生产工房25676㎡、生产科研综合楼10500㎡(其中生产管理用房6000㎡、雪茄烟研究所1500㎡、后勤服务用房3000㎡)、动力中心 4900 ㎡、综合库8424㎡,雪茄烟物流连廊405㎡、废品库及垃圾站950㎡、化学品库420㎡、污水处理站800㎡、人物流大门及门卫室180㎡;配置1条3000 kg/h制叶丝生产线、1条1000 kg/h晾晒烟打叶制丝线,搬迁现有部分卷接包设备、装封箱设备、雪茄烟设备并配套完善,新建生产物流系统;配套建设锅炉、给排水、变配电、空调、除尘、异味处理等公用动力设施及工程;配套建设全厂网络及信息化系统;配套建设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设施;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绿化、围墙等设施。
(2)原料库建设项目建筑面积64584㎡,其中新建5栋多层原料醇化库;配套建设消防、变配电、照明、综合布线等设施;配套建设库区道路、绿化、管线等室外工程。
二、环境影响现状调查与评价
(1)环境空气
根据宜昌市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和现状环境监测数据,SO2、PM10、NO2小时和日均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氨的一次浓度值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2)地表水
本项目所在地北侧运河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环境噪声
根据环境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拟建厂区四周噪声现状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限值昼间65dB,夜间55dB的要求。
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扬尘废气
据类似工程监测,离施工现场50m处,TSP日均浓度1.13mg/m3,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8倍,离施工现场200m处,TSP日均浓度0.47mg/m3,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0.6倍;距离现场50m处,CO、NO2小时平均浓度分别为0.2mg/m3和0.13mg/m3,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13mg/m3和0.062mg/m3,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评价区域内的邓家垭子(距厂界165m)、张家塝(距厂界321m)、陈淌坪(距厂界300m)等自然村位于厂址附近,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燃油机械和汽车尾气产生的污染物对该村居民工作生活会造成一定影响。但扬尘和燃油机械和汽车尾气的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结束,施工期不利影响将消除。
(2)废水
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冲洗作业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到夷陵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由管道排放至厂区东侧东城大道的市政污水管网,经夷陵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黄柏河。由于施工期废水排放量较小,且是临时性排放,经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市政管网,不会对厂区西侧的运河水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3)噪声
拟建工程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噪声,在距声源50m处的变化范围在36.75~66.75dB之间,可见施工噪声对施工场地附近50m范围有一定影响,距离施工场地100m时,噪声衰减至60dB左右。施工期各主要施工机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各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可达标。因此,施工期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以接受。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弃渣、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工程弃土弃渣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厂,或用于小溪塔工业园区其他项目的填方,对外排放较少。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
根据用排水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生产车间清洗排水、工艺设备排水、冲洗地坪排水、锅炉排污水、公用动力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上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标准后回用,作为绿化、道路浇洒及洗车用水。
在春夏季,该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中水可全部用于绿化、道路浇洒及洗车用水,无废水外排;在秋冬季节,绿化、道路浇洒用水量减少,则会有部分废水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外排至市政管网,最终进入夷陵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根据本项目水平衡分析,本项目全年排水集中在秋冬季节,年排水量为16719t/a,污水中COD、BOD、氨氮、SS排放浓度可满足夷陵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水进入夷陵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至黄柏河。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排放量较小,且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2)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包括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烟气,卷烟联合工房、雪茄烟生产工房除尘装置外排的烟草废气及排潮异味气体,原料库烟叶熏蒸杀虫产生的磷化氢废气,食堂产生的油烟以及污水处理站异味气体。
锅炉废气:根据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预测结果,SO2、NO2、PM10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03014mg/m³、0.0141mg/m³、0.001055 mg/m³,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分别为0.6%、7.05%、0.23%,远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达标烟气经15m烟囱排放。因此,本项目锅炉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较小。
卷烟联合工房废气:卷烟联合工房切叶丝、风力送丝、筛选(分)、烘丝、干燥、卷接等工序均会产生烟草粉尘,含尘气体采用封闭除尘管道和系统收集处理,其含烟味或异味的气体与真空回潮、制丝线排潮系统、香料厨房排气系统产生的气体经密闭管道引至化学洗池与低温等离子体设备相结合的工业废气异味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引至高空达标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卷烟联合工房粉尘废气排气筒所排放的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距离排气筒地面距离130m,最大落地浓度为0.02285mg/l,相应的占标率为5.08%。因此,卷烟联合工房粉尘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雪茄烟生产工房废气:雪茄烟生产工房卷接工序会产生烟草粉尘,含尘气体采用封闭除尘管道和系统收集处理,其含烟味或异味的气体与真空回潮、雪茄烟叶加潮发酵、雪茄成品养护醇化产生的异味气体经密闭管道引至化学洗池与低温等离子体设备相结合的工业废气异味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引至高空达标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雪茄烟生产工房废气浓度在3000-4000之间,拟采电化学处理器对异味废气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其处理效率在90%以上,则其排放浓度在300-400之间。远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93)标准限值4000的要求。因此,雪茄烟生产工房所排放的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原料库熏杀废气:烟叶仓库每年要进行封垛熏蒸杀虫作业,作业结束会排出的磷化氢气体经磷化氢废气经吸收器进行净化处理,采用蜂窝式次氯酸钙固体颗粒吸收剂进行吸收,生成次磷酸钙,处理后的清洁空气经排气口排出。
根据烟厂原料醇化库熏杀期间磷化氢浓度经验值,取700mg/m³,吸收净化效率为99%,则磷化氢排放浓度为7mg/m³;熏杀结束后磷化氢浓度应低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中0.3mg/m³的要求。
食堂油烟:本项目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效率大于75%的标准限值要求。另外,本项目位于工业区内,周边居民较少,其影响也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污水处理站异味气体:本项目采用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向外界排放的恶臭污染物很少,且污水出站周边500m范围内没有居民区,因此,污水处理厂异味气体体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采用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卷烟联合工房制丝车间除尘房、卷包车间,动力中心,雪茄烟生产工房卷包工段等建筑内墙及吊顶采用蜂窝吸音板处理,厂界外噪声贡献值较小。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烟草粉尘、烟梗、烟末、杂物(主要为植物纤维)、污泥、废纸箱/废辅材、废烟支、废机油、废蓄电池、食堂废水隔油池产生的污油等;另外在原料库熏杀尾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吸收剂。
卷烟联合工房切叶丝、风力送丝、筛选(分)、烘丝、干燥、卷接以及雪茄烟生产工房卷制等工序均会产生烟草粉尘,对以上产生粉尘的设备及岗位,采用封闭除尘系统。含尘气体通过负压封闭管道引至除尘房高效模块箱式扁袋除尘器过滤收集烟草粉尘,经机械压制成棒状物,避免粉尘的二次污染。烟棒由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指定回收厂商回收,最终用于制作有机肥料原料;
烟梗、烟末、杂物(主要为植物纤维)总产生量为820t/a,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业薄片公司回收,最终用于制作重组烟叶;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烟支直接进入残丝车间制备残丝,回用于卷烟/机制雪茄生产工序,不外排;
废纸箱/废辅材,产生量50t/a,均为一般可回收工业废物,交由回收商进行有偿回收;
废机油、食堂废水隔油池产生的污油、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1t/a、0.5t/a、0.5t/a,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原料库熏杀尾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吸收剂,其主要成分为次磷酸钙和氯化钙,产生量82.9t/a,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可交由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或交由综合利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污水处理站的污泥,产生量20t/a,经压滤后含水率小于60%,委托市政环卫部门进行收集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烟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3t/a,由小溪塔工业园区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四、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厂区设置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工艺设备及冲洗厂房地坪用水,内含烟丝、烟末、香料等有机物杂质与生活污水性质相近,故合并共同处理达到回用水标准后作为绿化、道路浇洒及洗车用水;如无法全部利用,则将中间水池水(达到夷陵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排放至市政管网,进入夷陵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至黄柏河。
锅炉排水和设备冷却循环水排水较为清洁,排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的中间水池,经过滤、吸附、消毒处理后达到回用水标准后作为绿化、道路浇洒及洗车用水。
结合本项目处理工艺,该工艺可满足上述处理效率要求,中间水池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夷陵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要求,清水池污染物浓度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标准的要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卷烟联合工房废气治理措施
卷烟联合工房切叶丝、风力送丝、筛选(分)、烘丝、干燥、卷接等工序均会产生粉尘,设计采用的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到99.99%,尾气排放浓度低于50mg/m3。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粉尘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真空回潮设备、制丝线排潮系统、香料厨房排气系统产生的异味废气与除尘系统外排的含烟味或异味的气体,引至化学洗池与低温等离子体设备相结合的工业废气异味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后经20m烟囱达标排放。其异味气体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93)标准限值要求。
(2)雪茄烟生产工房废气治理措施
雪茄烟生产工房卷接工序会产生粉尘,设计采用的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到99.99%,尾气排放浓度低于50mg/m3。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粉尘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真空回潮、雪茄烟叶加潮发酵、雪茄成品养护醇化产生的异味气体与除尘系统外排的含烟味或异味的气体,引至化学洗池与低温等离子体设备相结合的工业废气异味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后经20m烟囱达标排放。其异味气体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93)标准限值要求。
(3)原料熏蒸杀虫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选用烟草行业通行且成熟的磷化氢封垛杀虫方式,在5座原料仓库的各楼层仓间设置磷化氢垛内浓度自动检测装置,在每栋库屋顶各设置一套磷化氢尾气过滤吸收系统,该系统由磷化氢气体过滤吸收器、通风系统、磷化氢检测系统、控制系统三部分组成。系统运转时,离心风机将仓内含有磷化氢的混合气体经过密闭的通风管网输入到磷化氢气体过滤吸收器,磷化氢通过气液交换层被吸收剂溶解吸收,最后生成无毒且对环境无污染的磷酸盐,过滤净化后的空气经排气口排出。排气口安装有磷化氢气体取样管,可以随时监测磷化氢吸收效果,确保安全排放。
(4)油烟净化
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屋顶烟囱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车间机械设备、冷却风机、压缩机及锅炉引风机等设备,主要污染因子为等效A声级,项目采用对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定期对噪声设备检查维修,车间合理布局,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后作为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除尘器处理后的烟草粉尘经机械压制成棒状物,由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指定回收厂商回收,最终用于制作有机肥料原料;
烟梗、烟末、杂物(主要为植物纤维)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业薄片公司回收,最终用于制作重组烟叶;
废机油、食堂废水隔油池产生的污油、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原料库熏杀尾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吸收剂,其主要成分为次磷酸钙和氯化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可交由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或交由综合利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峡卷烟厂易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是对老厂区的易地升级改造,符合烟草行业的发展需求、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因此,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布在宜昌市环保局网站(http://hbj.yichang.gov.cn/),可供公众查阅了解相关情况;查阅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环境影响情况,可于该期限内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和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项目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实名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黄金路46号
邮编:443199
联系人:周工
电话:0717-7834904
(2)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邮编:430071
联系人:蒋工
电话:027-87337067
电子邮件:jclhcj@163.com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峡卷烟厂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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