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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馨语康复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7-10-26 10:30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宜昌馨语康复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评价结论

  1.1项目概况

  宜都馨语医院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宜都馨语康复医院项目,该项目位于宜都市红花套镇杨家畈村,共设置床位120张,属二级康复医院,设置内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精神科等业务科室。本项目主体结构依托原“机动车驾驶电子智能化培训考试服务中心项目”已建成驾考中心大楼,本项目仅针对其进行装修和改造,不另行在其他区域建设其他建筑物。2017年7月14日,宜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了 “宜昌市卫生计生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置宜都馨语康复医院的批复”( 宜卫生计生发【2017】29号)。2017年8月20日,宜昌市银至驾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宜都市规划局提交了“关于科目三驾考中心楼房变更为医院使用及屋顶加层改造的申请”,宜都市规划局同意该申请。

  1.2环境质量现状

  1.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中SO2、NO2、PM10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标准要求。

  1.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体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要求。

  1.2.3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昼、夜噪声均能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 2类标准的要求。

  1.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锅炉废气和污水处理站的恶臭。

   (1)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有效净化后,再经内置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并经高出屋顶1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排放能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

   (2)锅炉废气

  本项目燃气锅炉经锅炉房旁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m,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本项目锅炉排气筒的设置高度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设计。根据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位于宜都市,执行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锅炉使用的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天然气锅炉燃烧产生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值,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污水处理站恶臭

   在污水处理过程中,污水和污泥会向空气中散发恶臭气体,产生的恶臭废气中含有的污染物主要为H2S和NH3。项目建成后,将对污水处理站采取有效的封闭处理,加强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操作管理,防止恶臭气体形成。同时经消毒处理后的污泥要及时外运,以减少污泥在院区的存放时间。通过以上措施处理后,污水处理站产生的H2S、NH3等恶臭气体能够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的相关标准,不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评价范围内的地表水水质

  长江宜昌城区段的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能满足GB3838-2002中“Ⅲ类水体”水质要求。

   (2)项目水污染物概况

  项目营运期的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含住院废水、门诊废水、体检废水、生活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食堂废水等,医疗废水中含有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而不同部门科室产生的污水成分和水量各不相同。医疗污水来源及成分复杂,含有病原性微生物、有毒、有害的物理化学污染物等,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医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NH3-N及粪大肠菌群等,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医疗废水混合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的排放标准后,排入孙家溪。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噪声源来自于风机房、水泵房、配电房、中央空调控制房等。本项目对这些产生低频噪声的设备采取利用地面隔声的方式进行屏蔽,拟在设备房顶上设置隔音板,通风系统根据具体需要设置消声器,通风及水泵机房内墙壁表面贴吸声材料,设备房的房门采用隔声门,其隔声量能达到30dB(A)以上。本环评认为采取上述措施后,风机房、水泵房、配电房等产生的低频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本环评认为应该对电梯安装降噪隔声措施,靠近病房一侧设置电梯井道隔声墙,包括厚粉石英硅酸钙板、岩棉板等,楼内电梯采用上述降噪隔声措施后,可有效降低电梯运行噪声对住户的影响。综上所述,经采取以上措施后,能最大限度的减轻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全部进行合理地利用和处置。经以上处理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1.4产业政策相符性结论

  拟建项目属医院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拟建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二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1.5总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宜都馨语医院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宜都市红花套镇杨家畈村

  3、联系人及电话:景主任 1776299504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

  3、联系方式:王宇 18671866865;1054248538 @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施工期污染源进行分析,对项目建成运营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2、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和评价;

  3、用选定的模型预测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5、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6、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评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成后关心的环境问题。

六、公示时间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来电、来函或提交书面意见。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