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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50万吨/年磷酸二氢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网上公示

日期:2017-10-11 08:24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50万吨/年磷酸二氢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网上公示

《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50万吨/年磷酸二氢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开展该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进行报告书简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为扩大利用中低品位磷矿规模,正在建设300万吨/年胶磷矿选矿及深加工项目,该项目实施后每年可生产38万吨湿法磷酸,除12万吨给湿法磷酸精制装置做原料,还有26万吨的富余。为此,公司拟投资30313万元,建设“50万吨/年磷酸二氢钾项目”,该项目实施后可完全消耗富余湿法磷酸,从而盘活利用低品位磷矿,分级利用湿法磷酸,大幅提高低品位磷矿资源的利用率,同时可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结构,优化上下游产业关联度,增加产品种类,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

项目生产装置正常全年有效工作日为330天,车间采取四班三运转制、行政管理部门采取一班制的生产方式,每班每天工作8h,年工作小时数为7920h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主要为年产50万吨磷酸二氢钾生产装置。

公用及环保工程包括:供配电、给排水、供热系统、循环水系统、废气治理系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消防系统等。

储运工程包括:本项目原料磷酸来自厂区上有磷酸装置,原料氢氧化钾和产品磷酸二氢钾利用厂区已有仓库进行储存,不新增储存设施。

三、 主要污染物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干燥产生的颗粒物,经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

筛分包装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各生产装置本身不排放生产工业废水,工程仅产生少量的蒸发冷凝水,排放量为7.5m3/h,主要污染物为磷酸盐等,该部分废水由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宜都市三板湖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生活污水源于各装置区内工人冲厕、洗手等,根据项目可研报告,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约为0.8m3/h,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总磷等。该部分废水由厂区污水管网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宜都市三板湖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尽可能选用低噪级的设备;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尽可能置于室内以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对所有产生高噪声及振动的设备采取必要的防震、减震措施;水泵及各类风机须建专门密闭式隔声间等措施,使机械噪声下降到60-70dBA)。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磷酸二氢钾溶液滤渣以及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清运。

在堆存和清运过程中,应注意环境卫生和厂内外景观容貌,对固体废物暂存必须搭建封闭式库房,避免因扬尘、雨水冲淋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防渗措施

1)厂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按照各分区设计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2)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应拍摄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备查,施工完成后在隐蔽之前,应对整个防渗层进行全面的渗漏检测;

3)项目投运后,应按计划定期对厂区周边地下水上、下游地区进行水质跟踪监测。

6、风险防范措施

1)制订风险防范预案,并加强预演;

2)设置事故池一座,配套建设本项目各事故泄漏点至事故池的导液管(沟)和消防废水、初期雨水收集系统;

3)生产车间内设置导流槽和贮液池。

四、环境影响预测及影响分析

1、大气

1)有组织废气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各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在正常情况下,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且估算模式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小于10%,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

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基础胶厂房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最大地面小时浓度贡献值占标率小于10%,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

本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宜都市三板湖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项目产生的全部废水经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宜都市三板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直接影响地表水环境。

3、地下水

在加强生产管理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生产、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系统,并对生产区的地面、管网、污水管线沟渠、废水池等场地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从而尽最大限度的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正常工况下,厂区的污水防渗措施到位,污水管道运输正常的情况下,应对地下水无渗漏,基本无污染。

4、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知,拟建工程投产后,昼间厂界噪声贡献值范围为43.3dB(A)45.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标准值要求;夜间厂界噪声贡献值范围为43.3dB(A)45.3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夜间标准值要求。

5、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和综合利用,排放量为0,既体现了资源化的原则,也尽量满足无害化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风险

项目生产涉及各原辅料和产品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内,敏感性一般。因此可以认为该项目风险值水平相对较低。在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加强安全和风险意识教育,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应急措施、救援预案情况下,项目发生环境风险的机率较低,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六、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后,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以出厂界量计)为COD1.57t/a、氨氮0.13t/a,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量为VOCs8.178t/a

七、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园区规划要求,各污染物均采用成熟可靠的防治措施,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本项目基本体现了环境、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行。

八、 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 方式:由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供公众索取。

2 期限:公告发布10日内。

九、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1 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2 主要事项:

对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意见;

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意见;

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环境保护防治对策的意见。

十、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来函、来电、传真均可

1)建设单位名称: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都市枝城镇兴宜大道66

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1387264611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金山大道100号北京金山8-106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8908601586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