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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工程变更(补充)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7-09-20 10:28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工程变更(补充)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工程变更(补充)环境影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工程

2)项目概要

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距离上游葛洲坝约2.7千米,距离下游夷陵长江大桥约4.9千米,南起于东岳二路,沿线跨江南大道、318线,跨越长江,穿西坝区,跨越三江,跨沿江大道后止于江北西陵二路,全长约3.2公里,跨江段由大江桥和三江桥两段组成。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Ⅰ级双向4车道,主线设计车速60千米/小时,立交匝道30-40千米/小时。

项目变更情况:车道数由双向4车道变更为双向6车道,项目立交形式发生变更。

二、工程产排污变动情况

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行,施工期取土场、拌合站、预制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已基本完成生态恢复。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动车行驶噪声,废水主要为沿线设施生活污水和路面雨水径流,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产排污情况与原环评基本相同。

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工程建设的生态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共计占用地表面积 24.44hm²,其中永久占地 21.93hm²,临时占地 2.51hm²。永久占地中包括耕地0.21hm2,林地7.01 hm2,园地6.73hm2,住宅用地2.46 hm2,交通道路2.89hm2,河流水面2.63hm2;临时用地包括耕地1.1 hm2(取弃土场),园地0.42hm2(施工生产生活区),工业用地0.99hm2(施工生产生活区)。

调查表明,沿线评价范围未发现有野生珍稀保护植物种。工程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大部分为人工种植的灌木林地和果园,面积约13.74hm2,其中柑桔园6.73 hm2,林地7.01hm2。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生态损失是不可逆的,但就整个工程沿线而言,植被损失量不大,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根据对道路运营期第1、第7、第15年的交通噪声预测和沿线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道路建设后交通噪声预测和沿线敏感点有一定程度的超标。为最大范围的降低工程声环境影响和改善本地区声环境质量,本工程根据不同运营期,结合现状实际情况,针对道路本身和周边敏感点采取如下措施:

道路相关的噪声防治措施

道路设计阶段,建议道路优化设计,减少道路噪声的近距离声照区范围。

道路建成后初期要保证道路设计中的两侧绿化带、机非分隔带合计10m的绿化带建设,尽可能种植叶茂枝密的乔木。

道路建成后中期,建议在道路两侧空地范围内建设道路的绿化带,降低道路噪声的影响和减少道路的生态影响。

道路建成后远期,应该加强道路的维护,保证路面的平整。

另外,营运期加强机动车管理,保障上路的机动车是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沿线道路严禁鸣笛。

主要环境敏感点的噪声防治措施

沿线路段的居民点可采用隔声屏、隔声窗等措施。

道路管理措施

应该加强道路的维护,保证路面的平整;保障上路的机动车是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机动车管理和检修,禁止不合格车辆上路,尤其是载重车的噪声污染是道路噪声中最为严重;在居民点集中的处设置限速标志和红绿灯,保证车辆匀速行驶,禁止鸣笛。

3)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雨水处理要求

该地区雨水属于长江汇水范围,沿线雨水主要沿地表径流排往长江。对大桥桥面径流初期雨污水(前20分钟)进行收集处理,庙嘴长江大桥桥面初期雨水通过桥面收集系统排入宜昌市市政排水系统。

②大桥工程应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并在两侧设置事故池系统。

③为保护水体,将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桥,以防止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④监控、管理措施

加强桥面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定期监测(每季监测一期,每期3天,上下各1次),由宜昌市环境监测站执行。

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道路沿线设垃圾桶收集固体废物,垃圾纳入城镇垃圾收集系统,通过转运站就近送宜昌市垃圾处理场

5)运营期环境风险及防控措施

运营期的环境风险主要来自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对沿线地表水体等敏感路段的污染影响,鉴于该江段为中华鲟保护区核心区,运营期大桥加强危险品运载车辆通行管理,禁止危险品运载车辆通行,在进入长江大桥路口设置警示禁止通行的路牌,加强管理。

公路营运期间,加强上路车辆安全检查及管理,把好危险品运输上路检查关,对于该桥梁在冬季冰冻天气,对路面的冰雪,为保护长江水质,建议采用人工融雪。

四、主要环保结论

宜昌庙嘴长江大桥工程既是替代葛洲坝坝顶公路,保护葛洲坝和三峡大坝的安全需要,也是落实宜昌城市总体规划,促进宜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建设宜昌庙嘴长江大桥工程符合国家的宏观政策。

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道路切割与阻隔、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排放对周边学校和居民点的影响。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三同时” 制度并全面落实原环评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针对工程变更情况对各项措施加以调整,有效降低了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生态影响及社会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宜昌庙嘴长江大桥工程在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其影响可为环境接受,建设方案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共联商贸大市场183

    编:443000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16-6692838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国环评乙字第2608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281号融科·珞喻中心T1写字楼2

    编:430000

人:黄工

联系电话:027-87855201

电子信箱:305517314@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