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7-07-17 09:15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都兴发生态工业园现有厂区范围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依托湿法磷酸精制技术优势,投资20亿元将湿法磷酸精制装置扩大至20万吨/年,并建设5万吨食品级铵盐、4万吨食品级钾盐、6万吨食品级钠盐、4万吨食品级酸式焦磷酸钠、1万吨食品级碱式焦磷酸钠项目,最终形成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产能,建成世界一流的食品级磷酸盐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将年实现收入25亿元,利税3亿元 。本次项目为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4万吨/年食品级磷酸铵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宜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宜昌市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宜都工业园规划;项目工艺先进,在严格落实拟定的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环境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仍可达到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途径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2017年7月25日之前与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四、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7年7月25日之前。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8671707088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C座1911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007208345
E-mail:yiduhuanbao2009@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附件: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017年7月15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都兴发生态工业园现有厂区范围内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依托湿法磷酸精制技术优势,投资20亿元将湿法磷酸精制装置扩大至20万吨/年,并建设5万吨食品级铵盐、4万吨食品级钾盐、6万吨食品级钠盐、4万吨食品级酸式焦磷酸钠、1万吨食品级碱式焦磷酸钠项目,最终形成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产能,建成世界一流的食品级磷酸盐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将年实现收入25亿元,利税3亿元 。本次项目为一期项目:建设内容为4万吨/年食品级磷酸铵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宜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宜昌市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宜都工业园规划;项目工艺先进,在严格落实拟定的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环境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仍可达到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途径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公众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2017年7月25日之前与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四、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7年7月25日之前。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8671707088
六、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C座1911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18007208345
E-mail:yiduhuanbao2009@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声环境质量状况、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及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附件: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017年7月15日
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项目基本情况
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位于宜都兴发生态工业园现有厂区内,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厂区现有的空地建设。项目为扩建项目,总投资15191.1万元,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套磷酸铵盐生产装置及其配套的给排水、供电等辅助设施。项目产品为4万吨/年食品级磷酸铵盐。1.2项目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相符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核实,该项目磷铵装置“限制类”项目,但项目的磷酸铵盐主要用于食品添加剂等,不作为磷复肥使用。同时宜都市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下达了备案证,表明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宜都市城市总体规划、湖北宜都工业园规划要求和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水路、铁路、公路四通八达,交通便利,有利于项目原料和产品的运输。本项目通过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质量达标。
1.3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论
(1)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常规因子各监测点位SO2、NO2、PM10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要求。(2)项目附近主要地表水体为长江宜都枝城段,其各项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项目区地下水水质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3)项目区各厂界监测点处的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
1.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1)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1)正常情况
该项目废气在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废气所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且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能达到二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2)非正常情况
项目排放的废气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氨和粉尘浓度均大幅度提高,其最大占标率为488.44%,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气处理装置的维护与管理,减小事故排放的可能性,事故发生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确保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2)运营期地表水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磷酸盐,经厂区现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地面冲洗,不外排;生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氨氮等,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往厂区现有的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长江宜都段。相对现有工程而言,本次扩建项目投产后,其废水及各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对较小,即长江宜都段水体仍可维持其现有水质和水体功能,该运营期的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该工程建成投产后,厂区各侧昼夜间噪声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3类标准限值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加强生产管理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生产、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系统,并对生产区的地面、管网、污水管线沟渠、废水池等场地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从而尽最大限度的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
1.5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中和废气经水洗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2)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3)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应按照“一水多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循环利用”的原则,优化工艺,加强闭路循环和减少水的损耗,合理利用水资源。冲洗废水经厂区现有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厂区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长江宜都段。
2)该项目建设区域需建设完善的雨水收集系统,其中初期雨水必须经阀门切换自流排入污水系统,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公司兴瑞现有污水处理站净化达标后方可排放,后期雨水由雨水口排放。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水泵、风机、破碎机等一律不得直接设于室外,需建专门密闭式隔声间,且应尽能可远离厂界。在隔音间内部设计上应考虑采取吸声措施;正常生产时应将门关闭,通风可考虑选用低噪声级的通风风机。高噪声设备布置应远离厂界。
2)风机、破碎机等在采取建筑隔声的基础上,应采取减震、配套安装消声器处理。
3)对所有产生高噪声及振动的设备应采取防震、减震措施。
(4)运营期固废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滤渣属于第Ⅰ类一般工业固废,送往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
(5)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1)对事故应急池收集到的消防废水,应视其水质情况,采取厂区污水处理站自行处理或运至废水处理场所处置等方式,确保达标排放、不对地表水造成污染影响。
2)物料输送管道应采取有效的防腐设计,尾气除尘废水絮凝沉淀池应采取有效防渗措施。
3)为预防停电、停水等造成的事故性污染,应确保生产装置的二回路供电,并配套应急切断装置,加强供水设备的维护和运行管理。
4)建立环境风险三级防控系统,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其他措施
1)根据《湖北省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第四章第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排污口规范化政策的要求,以重点污染源管理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建设中应加强排污口的规范化工作。
2)在项目的建设中应加大厂区绿化,完善绿化规划,以达到恢复植被,减少水土流失、降低厂界噪声和美化环境等目的。
1.6环境风险
项目生产涉及各原辅料和产品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该项目位于工业园内,敏感性一般。因此可以认为该项目风险值水平相对较低。在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加强安全和风险意识教育,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应急措施、救援预案情况下,项目发生环境风险的机率较低,其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1.7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全厂污染排放总量为SO21937.4t/a、氮氧化物1121.1t/a、工业粉尘342.65t/a、烟尘98.92t/a、COD18.342t/a、氨氮2.685t/a、总磷6.0503t/a。由公司现有项目的环评批复可知,公司目前的总量控制指标为SO21937.4t/a、氮氧化物1121.1t/a、工业粉尘337.58t/a、烟尘98.92t/a、COD18.29t/a、氨氮2.68t/a、总磷6.05t/a。即本次项目需新增的总量控制指标为业粉尘5.07t/a、COD0.052t/a、氨氮0.005t/a、总磷0.0003t/a,建议从区域可削减中调控。
1.8综合评价结论
20万吨/年食品级磷酸盐一期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宜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宜昌市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宜都工业园规划;项目工艺先进,在严格落实拟定的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环境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仍可达到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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