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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17-07-13 14:17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阅读量: 打印

夷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夷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

2、建设地点

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工业园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宜昌平原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夷陵区污泥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工业园。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污泥25000吨,年产20000吨有机肥,10000吨有机质营养剂,10000吨土壤调理剂。项目建设一栋混合厂房206m2,发酵槽1154m2,陈化棚300m2,制粒厂房308m2,原料仓库195m2,成品仓库256m2。配套配电室、堆料场、道路、消防等辅助工程以及给排水、供电、电信、运输等公用工程。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宜昌平原中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工业园

3、联系人:曾波  13545831038

三、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审批单位:宜昌市环境保护局

2、联系地址:宜昌市胜利四路48

3、联系电话:0717-6466351

4、邮编:443000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智汇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宜昌市西湖路32

3、联系人:胡总  0717-6445349

4E-mailhbsyc@163.net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提交方式

1、工作程序

搜集资料、资料分析、现场勘查、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公众参与、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

1)项目基本概况分析;

2)项目周边环境调查;

3)项目建设区域大气环境、声等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4)项目工程分析;

5)项目建设期的污染源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6)项目运行期的污染源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7)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确定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8)公众参与;

9)环境监测、环境管理;

10)项目可行性结论。

3、成果提交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最终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形式提交成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项目区域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项目建设产生的主要生态影响及环境污染问题;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不利的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