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硫酸新霉素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日期:2016-08-22 09:47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拟在宜昌市猇亭区桃子冲(工业园区)内新建硫酸新霉素产业基地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的规定,现将“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硫酸新霉素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硫酸新霉素产业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拟在宜昌市猇亭区桃子冲路(工业园区内)新建硫酸新霉素产业基地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年产3000吨硫酸新霉素原料,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发酵车间、提取车间、动力车间、储罐区、质管楼、仓库、门房、污水处理站以及综合楼,另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工程等。
项目预计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竣工,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由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17-6272031
电子邮箱:27716146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054号
单位名称: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9号办公楼3层
联 系 人:郝敏
联系电话:010-62138489
邮政编码:100081
Email:haomin@sinorichen.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一道发布公示)→编制报告(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报告修改→报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总论、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公众参与、环保措施对策、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本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减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及减缓污染影响措施的要求;对拟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的规定,现将“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硫酸新霉素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硫酸新霉素产业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拟在宜昌市猇亭区桃子冲路(工业园区内)新建硫酸新霉素产业基地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年产3000吨硫酸新霉素原料,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发酵车间、提取车间、动力车间、储罐区、质管楼、仓库、门房、污水处理站以及综合楼,另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绿化工程等。
项目预计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竣工,项目总投资51000万元,由企业自筹。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昌三峡制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电话:0717-6272031
电子邮箱:27716146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乙字第1054号
单位名称: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9号办公楼3层
联 系 人:郝敏
联系电话:010-62138489
邮政编码:100081
Email:haomin@sinorichen.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一道发布公示)→编制报告(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报告修改→报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总论、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公众参与、环保措施对策、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本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减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及减缓污染影响措施的要求;对拟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面谈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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