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运河中、下游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6-12-09 18:21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宜昌市运河中、下游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补办环评;
总投资:30094万元;
建设地点:本次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城区,沿宜昌运河起于石板村、止于运河入江口处,途经宜昌市夷陵区、西陵区、高新区及伍家岗区。
二、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通讯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93号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电话:13872565210
评价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C座1911室
联系电话:18007208345
三、建设项目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包括:
①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
②公厕排污水;
③地面停车场车辆噪声;
④游客生活垃圾、景观植被残枝落叶、公厕化粪池污泥等。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项目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自然扩散即可达标,对区域内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各公厕排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长江宜昌城区段岸边100m范围内水域。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排入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体(即“宜昌运河”)。
3、噪声治理措施:合理规划停车场进、出口车流方向,保持车流畅通;限制车辆的车速;禁止车辆鸣笛等。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使项目运营期停车场车辆噪声影响控制在标准允许的范围内,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4、固废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项目沿线的垃圾箱收集后,定期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景观绿化植被产生的残枝落叶由城市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后与游客生活垃圾一起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沿线各公共厕所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由城市环卫部门清掏并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宜昌市运河中、下游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属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具有明显的环境正效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需要,有益于提高宜昌市及周边地区的城市形象。项目建设过程中及运营后均会对周边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其影响程度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在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影响的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电话或信件申请,网络查阅期限为2016年12月8日~12月18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宜昌运河走向为中心线,沿线两侧各200m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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