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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1吨/小时污泥焚烧处理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16-08-08 11:35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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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1/小时污泥焚烧处理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1吨/小时污泥焚烧处理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宜昌开发区猇亭园区北部工业区兴发集团宜昌精细化工园区内

设计规模: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目前现有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500m3/d,脱水污泥产生量约为4000吨/年,本项目焚烧炉设计焚烧能力为1吨/小时污泥(年运行时间4000小时),可以满足污泥产生量要求。同时本项目余热锅炉设计副产蒸汽1吨/小时。

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1吨/小时污泥回转窑焚烧装置一套,主要组成部分为进料系统、焚烧系统、热能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贮存系统等。设计焚烧量为4000t/a,焚烧固废全部为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污水处理站污泥(HW04),不焚烧其他固废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建设期

施工过程中,由于作业点较分散,污染物大多为无组织排放,且受施工单位施工方式、施工设备和施工组织管理能力等的制约,污染物排放的随机性、波动性都很大。本次评价类比现有典型施工现场环境污染资料,结合本工程施工过程的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期污染源及产生部位如下:

粉尘:主要为作业面及物料二次扬尘;

噪声:主要由各类施工机器设备产生;

生活污水:主要由施工人员产生,含BOD5、COD、SS等;

施工垃圾:主要为施工废物料。

(二)运行期

1、废气

(1)焚烧炉系统污染物产生情况

焚烧炉系统废气排放主要是废物焚烧后产生的烟气,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具有不稳定、不均衡性,污染物视焚烧废物和焚烧条件而定。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产品草甘膦是一种优良的有机磷非选择性除草剂,公司已建和在拟建项目主要产品为草甘膦、双甘膦、亚磷酸二甲酯、三氯化磷、三氯氧磷、磷酸三乙酯、羟丙基甲基纤维素、氯化亚砜等,生产过程和原辅材料中均不涉及镍、砷、汞等重金属,污水处理站污泥主要成分为CHONClSP,助燃剂为天然气,因此焚烧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有酸性组分(SO2NOxHClP2O5H3PO4)、CO、烟尘、二噁英类物质等

(2) 无组织废气

由于本焚烧装置从进料到烟气排放均处于微负压状态,整个焚烧装置废气泄露量较小。分析如下:

污泥在暂存间储存时,会产生挥发性气体。本评价建议将污泥储存场所设置为封闭的房间,大门处采用空气幕,防止室内气体的外泄,将此过程产生的气体抽出,作为助燃空气补充进入焚烧炉。

贮存库顶部空间建议安装多组紫外线杀菌灯,用以贮存库空气中病菌的消毒杀菌;贮存库的上部还设有应急排风系统,主要用以在焚烧炉停运状态下维持贮存库处于负压状态,并将有害气体经高温灭菌后高空集中排放,以防止有害气体的无组织外逸,污染周围环境。正常运行工况下,在焚烧炉助燃送风机的引风作用下贮存库处于负压状态,并将有毒有害带菌气体经过850℃以上的高温燃烧,使之得到无害化处理。

本系统采用进口工业控制机、DCS 组成集散控制系统对过焚烧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可及时了解系统的运行状况。当自动监控系统失灵时,或焚烧处理设施因故障应急排出和设施维修保养而停用时,自动停止装置启动,马上停炉。同时,应急系统自动启动,以保证焚烧炉处于负压状态,防止炉内气体爆炸或有害气体外泄到车间内。

对于焚烧中产生的灰渣,系统采用机械自动出灰,且灰渣周转箱采用阔口型设计,上部设有盖板,防止出灰时和运输过程中灰渣外落。

在正常情况下通过采取上述各种措施后,焚烧处理整个过程均可有效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无废水排放

3噪声

本装置主要噪声源为各处理塔及各类风机、泵等,根据同类型设备噪声级的类比调查,其声源声级75-90dBA)。项目选址在原厂区内,厂界噪声可以达标,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全年总产生固体废物342.1t/a,主要成分含铁氧化物,拟送冶炼企业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

该项目采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在工艺设计、设备选型、原料使用、能源利用、自动控制等方面已考虑了环境保护,只要严格管理、精心操作,发生非正常排放和污染事故的几率很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求

(一)建设期

1、扬尘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禁止大风日施工,产尘物料的运输应用帆布覆盖。

2)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3)尽量采用商品(湿)水泥和水泥预制件,不用干水泥。运输粉料应采用密闭式槽车通过封闭系统运送到粉料仓库,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置于工棚内。

2、噪声防治措施

1)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高噪声施工安排在白天,提高工作效率,使土建工程在短期内完成。

2)合理布局,有组织施工,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尽量利用已完工的建筑作为声障。

3)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对高噪声的电机安装隔声罩,对空压机的进气口安装消声器,砂轮机、切割机及电锯等设备的使用尽量安排在室内进行等。

4)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施工期间应设热线投诉电话,接受噪声扰民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积极治理或严格的管理。

5)尽量减小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辆的车速,尤其经过居民区时,应限速行驶,并减少或杜绝鸣笛。

3、固体废物、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1)废弃土石方、结构及装修阶段的垃圾等固体废物应运往城管局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处理、消纳,施工场地应设收集建筑垃圾的临时垃圾站。

2)设封闭式垃圾站,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站分类进行消纳处理。

3)施工单位应建设临时厕所收集生活污水,定期用槽车将生活污水运往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4)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防止它们成为地面水的二次污染源,在施工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径流水经沉淀后就近排放。

(二)运营期

1、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1)建设单位应按照一水多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循环利用的原则,优化工艺,加强闭路循环和减少水的损耗,合理利用水资源。湿法除酸塔出来的碱水进入循环水池,经絮凝沉淀并调节PH值处理后再打入洗涤塔内,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

2)该项目建设区域需建设完善的雨水收集系统,其中30min的初期雨水必须经阀门切换自流排入污水系统,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泰盛公司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净化达标后方可排放,后期雨水由雨水口排放。

3)项目拟设置雨水收集排放管网及初期雨水切换装置应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1)建设单位应加强装置设备及物料输送的密封设计,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避免废气无组织排放及事故性排放发生。

2本项目焚烧废气拟采用湿干法组合净化工艺,即旋风+急冷+活性炭/消石灰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二级湿法脱酸洗涤的工艺。主要由急冷中和装置、消石灰喷入装置、活性炭喷入装置、布袋除尘装置、引风机、洗涤脱酸塔、烟囱等部分组成,能有效对烟气中各类污染物进行控制,并保证能够达到排放标准。                    

3、噪声治理措施

1)吸收塔塔噪声治理措施

经过对同类喷淋吸收塔噪声测量和分析发现,喷淋吸收塔顶部的风机噪声和淋水噪声是主要的噪声源,A声级一般为6570dBA)。不同类别的消声器有着不同的消声特性。喷淋吸收塔噪声属于中、高频范围的特性,一般采取消声、隔声的治理方式。具体为布置消声器、加设滤水层和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

喷淋吸收塔塔风机的噪声一般在风机上部配置片式消声器进行消声处理,消声片由防水吸声毡(密度约为40 kg/ m3)和波形玻璃钢板组成。根据消声器噪声衰减量的估算公式进行计算,在频率1254000 Hz 范围内,A声级噪声可降低9dBA)。

喷淋吸收塔的淋水噪声往往仅次于风机噪声,一般与塔高、水量和塔内填料的间距有关。因此,降低淋水噪声的措施主要是降低水池深度、改善淋水状态和在水面上铺设其他材料等。建设单位可采用在水面上飘浮聚氨酯泡沫塑料层的简易方法降低噪声。据相关实测结果得知,喷淋吸收塔的淋水A声级噪声可降低5dBA)。

建设单位还可通过合理布局,在喷淋吸收塔四周布置墙体进行局部隔声。

2选择低噪声设备,对所有产生高噪声及振动的设备采取必要的防震、减震措施。

3各类水泵、空压机一律不得直接设于室外,须专门隔声间,可采取半地埋式设计,且尽可能远离厂界和居民住宅。

4对泵类、空压机等应采取消声措施,其基础采取减震措施,管道连接处采用柔性接头,风管上设置补偿节来降低震动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工业危险废物,应根据不同性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置。所有废物在厂区内应设置固定堆存场所,及时进行清运和处理,暂存处地面作防渗处理。在堆存和清运过程中,应注意环境卫生和厂内外景观容貌,对固体废物堆场必须搭建封闭式库房,避免因扬尘、雨水冲淋造成二次污染,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5、风险防范措施

1)经常检查各种装置的运行状况,对管道、阀门、贮罐作定期探伤检查是发现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2)为了防止泄漏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与焚烧厂房分开;经鉴别后的废物分类贮存于专用贮存仓库内,危废贮存库内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角,地面与裙角均用防渗的材料建造,并保证与危险废物相容;墙面、棚面作防吸附处理,用于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废的区域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使用耐腐蚀、耐压、密封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反应的贮存容器,并保证完好无损,标注贮存物质的名称、特性、数量、注意事项等标志,液体危险废物注入开孔直径为70 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保存。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1/小时污泥焚烧处理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宜昌市环境保护规划,符合猇亭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项目工艺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的建设,可从根本上解决公司危险废物污泥无具有处置资质单位接收的问题,避免危险废物转运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和次生污染,从环保角度和社会责任来说意义重大。在严格落实拟定的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环境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仍可达到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索取简本及补充信息。

建设单位联系人:赵习武  联系电话:15871662100

环评单位联系人:吴昌荣  联系方式:0717-6272618

  E-mail1400803904@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1/小时污泥焚烧处理及余热综合利用项目

2、本项目施工期您最关心的环境污染问题有哪些?

3、本项目生产运营期对该地区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

4、该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

4、该项目的建设对您有何直接影响?

5、您对本项目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建设项目所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日内。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