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家圆妇产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公示
宜昌家圆妇产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公示
1 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宜昌家圆妇产医院项目位于宜昌市伍临路31号,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医院装修预算为1000万元,设备购买及安装资金为3000万元,启动资金为500万元,其他为500万元)。项目租用宜昌金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鑫鼎汽配机电城商业配套街区B1栋(楼层1-4楼),总建筑面积
2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25、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咨询与服务和29、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要求;
3 选址与城市规划符合性
项目选址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项目总建筑面积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宜昌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0-2015),项目所处地块属市政中心,因此选址可行。
4 评价区环境现状
评价区域内环境质量较好。
地表水:项目所在区域主要地表水体长江(宜昌段),其各项水质监测指标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要求,水质较好。
环境空气:评价区内各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能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噪声:项目厂界的昼夜间噪声监测值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和
5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与污染物达标排放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对项目及其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的排放浓度约为1.8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有关规定;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其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排放量为81.5t/d,医院各类污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中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即COD≤250mg/L、SS≤60mg/L、总余氯2~8mg/L、粪大肠菌群≤5000MPN/L。 污水站处理后出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经临江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不会对项目周围人们的安全和健康造成威胁,排放的废水对长江宜昌段水域水质影响甚微。
(3)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均置于地下室或辅房内,经采取墙壁隔声、消声降噪、加固减振、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措施后,边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伍临路侧)标准,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无显著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卫生填埋处理,不外排至外环境;医疗废物和污水站污泥均为危险废物,项目相应设置暂时贮存设施,按规定采取防范措施,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集中处置。污泥在清理运出之前应先消毒、脱水处理。项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6 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设项目在总体规划中,把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的环境概念引入到设计理念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设计中通过采用环保型的建筑及装饰材料,为医生和患者营造良好的治疗环境;通过采取一系列的节能措施,减少了能源的消耗,降低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从而更好的保护了环境。
由于医院污水经处理后是经市政管网进入临江溪污水厂内进一步处理,故COD、氨氮总量指标均已纳入污水厂总量控制范围内,本项目不再单独申请。本报告对本项目的总量建议指标为CODcr 8t/a(进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氨氮1.2t/a(进入污水处理厂总量)。项目涉及的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固废)总量指标建议为0。
7 公众参与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50份,回收50份,经过分析统计,本项目建设公众认识了解度较大,公众对本项目建设表示赞成的占90%,表示可接受的占10%,没有人持反对意见。公众要求建设项目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建议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粉尘、垃圾和噪声污染;运营期做好医院污水的消毒处理,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置以及噪声的防治工作,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要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保证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排放,同时要防止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保设备正常完好,减小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 结论
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宜昌市总体规划要求;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因素可达到相关环境标准和环保法规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杜绝事故发生。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家圆妇产医院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工程建设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强化环境管理,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9 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A座22层
联系人:刘晓丰
电话:15671028860
电子邮箱:zqakc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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