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中坪高岭土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宜昌祥和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长阳县榔坪镇中坪高岭土矿开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评价人员深入现场踏勘,收集有关基础资料,委托进行环境监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行了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完成了《长阳县榔坪镇中坪高岭土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按规定进行公示。
(2)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长阳县榔坪镇中坪高岭土矿开采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县榔坪镇榔坪村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宜昌祥和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宜昌祥和矿业有限公司长阳县榔坪镇中坪高岭土矿位于宜昌市长阳县榔坪镇榔坪村四组,地理位置:矿区地理坐标为:X=3392096.92-3393446.92,Y=37450562.76-37452439.76。矿区面积0.9267km2。该项目属于新建矿山,查明保有高岭土资源储量306千吨,保有共生煤49千吨。设计利用储量为246千吨。该矿确定建设规模年开采量为3万吨。矿山年限为8.6年。本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389.64万元。项目采取地下开采方式采矿,采用平硐暗斜井开拓方式,伪斜壁式崩落法采矿方法。矿区设置了办公楼、生活区(位于龙潭河右岸)。主矿井由主平硐通风,设计一个风井,在主、风井硐口各建造1个简易空压机站。消防专业水池设置在回风平硐井口上方。
2、项目建成后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采矿废气和生活区锅炉废气,采矿废气主要产生在井下开采、废渣场、储矿场、装卸过程中;锅炉废气主要是烟尘。采取的防治措施如下:
(1)井下开采粉尘
采矿生产过程中产生含粉尘有害污染成份气体,对矿工的安全和健康构成极大威胁,长期吸入、接触这些矿尘可引起矽肺病、皮肤病等其他疾病。为保护采矿工作面的空气质量,采用的方法就是矿井通风。矿井通风的根本任务是连续不断地向作业地点供给足够的新鲜空气,稀释和排出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确保作业地点有良好的空气质量,保证矿工的安全和健康。目前世界各国对矿山开采过程中废气的防治措施基本相同,主要采用密闭抽尘、净化、通风、湿式作业和提高设备的防尘、防毒效率等措施。我国对井下废气的治理起步较早,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体措施一是通风排尘、排气,二是抑尘。
在抑尘方面,采用湿式凿岩作业,矿岩提升、机车运输采用喷雾洒水、洗壁等措施,从产尘源头加强控制以达到抑尘的目的。
(2)氮氧化物
在爆破废气的治理方面,除加强通风外,还可采取各项控制措施,避免有毒爆炸气体的产生或减少其生成量。炸药爆炸时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以氮氧化物为主),即使不引起急性中毒,也会造成空气污染,给人类和其他生物带来危害。而且,这种危害是随有毒气体的生成量的增加而加剧。因此,对于工程爆破所产生的有毒气体,仅仅采取躲避和驱散的办法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只有避免有毒爆炸气体的产生或减少其生成量才是消除爆破对空气污染的根本出路。避免有毒爆炸气体的生成或减少其生成量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减少炸药的耗用量,合理进行爆破设计。爆破过程中有毒气体的生成量基本是与炸药的单耗量成正比的,而炸药的单耗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炸药的品种及其物理性状、被爆岩矿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其构造、炮孔参数和装药结构、起爆顺序和起爆时差等等都是极其重要的影响因素。其中,任何一个因素考虑不周或取值不当,都可能会使炸药的单耗明显增加。因此只有合理进行爆破设计,恰当地选择炸药的品种,正确地确定炮孔参数和装药结构、科学地安排起爆顺序和起爆的间隔时间等,使炸药的性能与被爆岩矿的物理力学性质相匹配,同时减小被爆岩矿所受的约束力,使炸药爆炸在被爆岩矿中引起的应力状态达到最佳水平,才能在获得满意的爆破效果。
2)强化炮孔堵塞,采用水封爆破方式。可明显地提高炸药能量的利用率,降低炸药单耗,大幅度地减少炸药的耗用量,相对于泥封等爆破方式可有效地减少工程爆破毒气NO2和CO的排放量,且能节省爆破投资,提高爆破生产效率,加快生产进度,其实施也较容易,是减轻工程爆破对空气污染的重要途径,在新型环保型炸药诞生之前,这两种方法尤为重要。
综上所述,上述措施在各矿山井下开采中广泛采用,效果显著,措施切实可行。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使井下粉尘和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1.0 mg/m3以下,矿井废气中的粉尘和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可确保作业点有良好的空气环境,保证矿工的健康与安全。
(3)储矿场、储矿场场无组织粉尘
矿石在堆场、废渣场有装卸过程,有装卸扬尘,通过降低落料的高差、机械压实、定期洒水后可有效抑尘。
(4)锅炉废气
本环评建议项目锅炉废气经简易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烟尘排放弄浓度能满足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的50%的要求(100mg/m3)。同时为了减小烟气的黑度,建议建设方调整锅炉的风量,使木柴充分燃烧,保证锅炉炉膛内负压燃烧。
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采矿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并结合水土保持,提出如下的防治措施:
(1)矿井涌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悬浮物,矿井涌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凿岩、井下除尘,剩余废水用于山林灌溉、地面除尘,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不会对龙潭河水质造成影响。沉淀池总容积为100 m3。
(2)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3)堆场及废渣场设置排水沟及收集池,雨水或淋溶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灌溉周边林地或洒水抑尘,不外排。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程产生的噪声对矿区周围的居民影响是很有限的,考虑到职工宿舍仍距离噪声源距离较近以及矿石运输路线沿线的居民,本项目建成后仍要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严格执行项目设计中有关噪声防治的相关措施,加强作业噪声的管理和设备的日常维护,最大程度的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石、生活垃圾等、锅炉灰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中危险废物的分类及性质,本工程产生的废土石、生活垃圾、锅炉灰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土石方临时堆置于废石堆场,用于复垦、回填采空区、矿区道路和村内公路的维护。锅炉灰渣主要成分为草木灰,用于肥田
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采取有机垃圾堆肥处理,无机垃圾卫生填埋处置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
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可达到零排放。在此基础上,项目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将开采造成的生态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服务期满后,矿区应一次性覆土和恢复植被。建议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护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的有关要求编制该项目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方案,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区内动植物的保护,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乱捕、乱猎、乱伐。从生态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对施工建设破坏的植被及时进行修复,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法规和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在拟定地点实施。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 武汉市武昌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12楼
联系人: 曾小玲
联系电话: 0717 -6753848 传真:0717-6440509
电子信箱: 1063724026@qq.com
5、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宜昌祥和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东方杰座A913
联系人: 李红星
联系电话: 18071309999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本项目施工和运营对公众的影响;
(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7、公众意见反馈
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环评机构发送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如需简本,请发邮件至1063724026@qq.com),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评机构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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